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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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起草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配套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
2.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负责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相关的部门进行协商沟通,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解决水库水电移民安置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3.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项目编报工作;制定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
5.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6.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管理。
7.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内设三个股室:
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和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以及移民来信来访工作。
财务股: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县移民管理工作的财务、统计,检查、审核、协调移民资金等工作。
计划安置股: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草拟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及农村移民技术培训。
2.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
核定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含事业参公管理):7人。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室领导3名。
(2)单位人员情况:实有在职11人,其中:
①参公管理人员6人(正科4人、副科2人),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科级干部6人,750元/月/人。
②事业全额5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普工1人。
(3)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2人,其中:科员1人,工勤1人(普通工)。
(4)其他人员情况:单职工独生子女保健津贴补助1人,每年120元,遗属补助(子女)1人,每月842.00元。
第二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6642476.44元,其中本年收入9372476.44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9994525.78 元,下降37.5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642476.44元,为自治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9994525.78元,下降37.52%,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
2.事业收入 0 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7年、2018年无发生额。
3.经营收入 0 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7年、2018年无发生额。
4.其他收入 0 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7年、2018年无发生额。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7年、2018年无发生额。
6.上年结转和结余 7270000.00 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43500.00元,增长95.09%,主要原因是:有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于2018年12月才拨入,因资金拨入较晚,工作未能全面开展,因此未能作支出。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6642476.44元,其中本年支出15310247.89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9994525.78元,下降37.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1840.00 元,主要用于预发2018年公务员绩效奖励。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78385.00元,下降48.9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16625.60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移民补助)资金支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小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296612.80元,下降26.50%,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拨入数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82565.80元,主要用于草头坪库区危房搬迁补偿费、移民搬迁暂住费。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0376.79元,增长95.70%,主要原因是7户搬迁户最后一批补偿款在2018年做结算,支付比率比2017年高。
4.农林水支出3229216.49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市本级财政下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配套工作经费等。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08211.68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有增加,县财政配套的项目设计、监理费有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1332228.55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937771.45元,下降81.67%,主要原因是加大工作进展力度,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在12月前竣工。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680215.84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94125.03元,增长17.24%。其中:基本支出1522099.79元,项目支出1158116.05元。
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2529389.00元,支出决算为2680215.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818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该项支出是2018年新增的,主要用于预发2018年公务员绩效奖励。
(二)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2529389.00 元,支出决算为2598375.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工资福利有增加,县财政配套的项目设计、监理费有增加,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配套工作经费等。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2099.79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1329191.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3%。预决算差异:工资福利有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2908.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9%。预决算差异:按照八项规章制度,精简办公经费。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2630032.05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450879.36元,下降26.06%。其中:基本支出 0 元,项目支出12630032.05 元。
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55768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30032.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4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76800.00 元,支出决算为11916625.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68%。预决算差异: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在今年作支出,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82565.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决算差异:年初预算放在农林水支出,后作科目调整,主要用于草头坪库区危房搬迁补偿费、移民搬迁暂住费。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630840.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决算差异:上级专项资金新增拨款数,主要用于小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救灾重建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00.00 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8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元,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8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90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6次,30人次6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908.24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803.76元,降低18.51 %。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章制度,精简办公经费。比2017年增加21454.70 元,增长12.5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从牛浪坡林场抽调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江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房屋资产:自建办公综合楼一栋(资产属区级主管单位),三至六层是职工住宿楼,一至二层用于出租由县城镇投资公司代管。
2、办公设备配置:①1.5匹空调机10台(2003年9月购入2台,2012年6月购入8台);②2匹空调机3台(2001年7月、2006年8月、2012年12月购入);③台式计算机15台(2004年8月、2004年6月各购1台,2006年11月购2台、2011年12月购6台、2014年12月购2台、2015年12月购2台、2016年12月购1台、2018年12月购1台);④便携式计算机4台(2005年11月购1台、2012年12月购2台、2014年12月购1台);⑤喷墨打印机4台(2004年6月、2008年8月、2010年7月、2014年12月各购入1台,2015年12月购2台、2016年12月购2台);⑥票据打印机1台(2009年8月购入);⑦复印机1台;复印打印一体机1台(2008年4月购入);⑧传真机2台;传真复印一体机2台(2004年4月、2004年6月各购入1台);⑨摄像机1台(2003年9月购入);⑩数码相机2台(2010年10月、2013年10月购入);⑾投影仪1台(2014年12月购1台)。
3、办公家具配置:办公桌椅13套;办公文柜10个;会议桌1张;会议椅12张;办公五座皮沙发1套;办公五座木沙发1套;办公五座钢制沙发2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00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3.28%。
共组织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规范使用工作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00.00 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实施增加库区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规范使用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有部分移民的银行账户因销户、变换账户等原因没有及时报来,导致部分后期扶持资金未能及时发放;二是自然减员的集体资金积累得有点多,要指导各库区村屯按规定尽快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发放不出的帐户要及时的进村入户核实,更改好的帐户要及时的补发;二是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完后要及时将材料整理归档;三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