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农机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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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农机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农机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农机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农机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三江县农机局是三江县人民政府的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农业机械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1)、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部等国家、部委和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制订并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农业机械化近期发展计划和农业机械化事业的投入。
( 3)、按照国务院和各省市政府关于农机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负责对本辖区内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试验示范、维修服务、经营管理、农机干部和技术人员等各类农机组织和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农机、植保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用机械的结构调整更新和合理配置整合,促进各类机械应用和普及。采取扶持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选择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本辖区农业机械化水平。
( 5)、负责做好本辖区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6)、负责做好本辖区农机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和农机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7)、指导本辖区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
( 8)、负责做好本辖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使用管理和产品质量检验、试验鉴定、认证管理及推广工作;做好本辖区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农机安全示范县(市)、乡镇、村建设工作。
(9)、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行为,接待处理有关来信来访和举报事案,受理各类信息咨询和质量投诉,公开社会监督。
(10)、建立本辖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勘察、鉴定、调查、处理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农机事故,负责向省、市农机监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重大事故。
( 11)、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化事业的统计和资金、物资的管理工作。
(12)、围绕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加强农机管理服务组织和农机队伍建设,推进行业管理和机关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13)、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和本辖区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管理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情况: 三江县农机局下设三个事业单位,其中参公事业单位两个:三江县农机安全监理站、三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全额单位一个:三江县农机校。
3.人员情况:
农机中心编制情况。编制23人。①农机中心行政编制4人;②农机监理站事业参公编制5人,③农业机械化学校事业编制9人,④农机推广事业编制5人 。
单位在职情况:在职人员24人。其中:
⑴农机中心公务员7人:享受副处3人,正科4人。
⑵农机中心事业人员17人(监理站4人、农业机械化学校8人、农机推广5人)。其中,事业参公9人,专业技术干部8人(中级职称2人、助理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1人、工勤1人)。
⑶单位退休人员情况:退休人员26人。其中,退休公务员6人,参公退休干部7人,事业全额退休干部13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2人、其他职称5人)。
⑷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双职工1人,享受独生子女单职工3人,遗属人员4人(配偶)。
第二部分:农机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决算表
2、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三江县农机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相关数据”。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农机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 6276591.05 元,其中本年收入 6276591.05 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48949.86 元,增长13.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6276591.05 元,为三江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48949.86 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项目验收结算,支出增加。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 6276591.05 元,其中本年支出 6276591.05 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48949.86 元,增长13.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11640 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348.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601602.15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县农机中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6276591.05 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48949.86 元,增长13.5 %。其中:基本支出 3935971.05元,项目支出 2340620元。
三江县农机中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4998360 元,支出决算为 6276591.05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6 %。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276591.05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2985472.83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3.6%,原因是人员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23200.62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原因是工作经费增多。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37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原因是人员增资。
(四)资本性支出54920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江县农机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相关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72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 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元,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三江县农机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 元,平均每辆 0 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4972 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9次,人次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120.62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2462.62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下乡工作经费增多,比2017年增加101833.41元,增长17.7 %。主要原因是:下乡工作经费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918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918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9983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98360元,转移性收入1300000,为中央补贴的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
附2018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