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10-1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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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和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承担社会福利募捐和社会救济工作,协助落实对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

  (二)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贯彻落实优抚政策。负责落实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落实拥军优属工作;督促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执行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办法;组织呈报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人才的培训。

  (四)负责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负责核查、上报灾情;拟订全县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协同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五)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指导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六)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团、跨乡镇(街道)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社团组织。负责县级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七)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担乡镇(街道)和村(居)委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承担重要的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承担组织、协调、指导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及以下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八)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管理;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并对其管理;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九)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区建设规划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及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区建设、发展。

  (十)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江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社会民政事业的政府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机关行政内设职能股室10个:办公室、法治和社会福利股、优抚安置办公室(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救灾救济股(县抗灾救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股、低保股、计划财务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公室。参公事业机构2个:救助管理站、低收入核查中心;事业机构2个:婚姻登记处、福利院。

  人员编制及人员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行政编制17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5个、行政工勤人员2个),参公事业5个,全额事业9个。

  (2)人员情况:

  ①行政在职人数31人,其中:公务员15人,工勤人员2人;参公事业在职人数5人,全额事业在职9人。

  ②退休人员11人,其中:主任科员7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1人。

  ③其他人员:临时聘请人员1名,遗属1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18531946.3元,其中本年收入182797865.92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204617.94元,增长11.0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2600397.88元,为自治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200905.07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项目类资金增加。

  2.其他收入197468.04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12.87 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35734080.38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7511015.59元,下降17.37%,主要原因是2018年加强了预算精准,严格按要求执行预算,所以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18531946.3元,其中本年支出203166606.45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1062342.88 元,增长18.0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749.6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临聘人员增资,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98088.4元,下降98.33%,主要原因是2017年发放绩奖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核算,而2018年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核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1805594.21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749239.72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标准提高。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20300505.2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487974.45元,增长106.88%,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15960元,主要用于林业。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906190元,下降99.17%,主要原因是扶贫支出不再单列项目,并入困难群众救助有关项目列支。

  5.其他支出(类)11037797.38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支出。

  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129407.11元,增长59.77%,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15365339.85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368740.53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结余和结转资金减少。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92423724.11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7042709.65元,增长16.35%。其中:基本支出16252560.16元,项目支出176171163.95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9238930元,支出决算为192423724.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2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749.6元,为临聘人员增资列入该类。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6131458元,支出决算为171805594.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1%,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增加、抚恤支出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832812元,支出决算为20300505.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19%。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增加。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5960元,为部分临聘人员工资放入农业水支出。

  (五)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25500元,为乡镇干部周转房和社区服务站建设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171163.9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009783.84元,年初预算为32875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7%。在职人员增资,提前预发本年绩效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75691.97元,年初预算为7205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0%。为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67084.35元,年初预算为970685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主要是2018年决算改变了项目核算分类,把预算核算项目为: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改为: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712297.38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018407.11元,增长60%。其中:项目支出10712297.38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996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12297.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5%。

  (一)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96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12297.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5%。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4011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24011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次,人次182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691.97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4825.03元,降低20%。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差旅费减少,比2017年减少5642.89元,降低0.9 %。主要原因是:维护费减少、差旅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共有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县级资金)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59000元,占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县级资金)8138541元的15.47%。

  共组织对救助站建设项目、低保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9000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低保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4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基础薄弱;二是绩效管理体制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将绩效评价落实到工作中,经济效益与绩效挂钩;二是细化工作事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救助站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4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缺乏科学性;二是反馈机制不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工作事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二是重视反馈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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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17 16:41

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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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和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承担社会福利募捐和社会救济工作,协助落实对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

  (二)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贯彻落实优抚政策。负责落实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落实拥军优属工作;督促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执行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办法;组织呈报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人才的培训。

  (四)负责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负责核查、上报灾情;拟订全县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协同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五)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指导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六)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团、跨乡镇(街道)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社团组织。负责县级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七)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担乡镇(街道)和村(居)委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承担重要的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承担组织、协调、指导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及以下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八)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管理;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并对其管理;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九)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区建设规划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及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区建设、发展。

  (十)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江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社会民政事业的政府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机关行政内设职能股室10个:办公室、法治和社会福利股、优抚安置办公室(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救灾救济股(县抗灾救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股、低保股、计划财务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公室。参公事业机构2个:救助管理站、低收入核查中心;事业机构2个:婚姻登记处、福利院。

  人员编制及人员情况

  (1)单位编制情况:行政编制17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5个、行政工勤人员2个),参公事业5个,全额事业9个。

  (2)人员情况:

  ①行政在职人数31人,其中:公务员15人,工勤人员2人;参公事业在职人数5人,全额事业在职9人。

  ②退休人员11人,其中:主任科员7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1人。

  ③其他人员:临时聘请人员1名,遗属1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18531946.3元,其中本年收入182797865.92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204617.94元,增长11.0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2600397.88元,为自治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200905.07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项目类资金增加。

  2.其他收入197468.04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12.87 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35734080.38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7511015.59元,下降17.37%,主要原因是2018年加强了预算精准,严格按要求执行预算,所以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18531946.3元,其中本年支出203166606.45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1062342.88 元,增长18.0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749.6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临聘人员增资,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98088.4元,下降98.33%,主要原因是2017年发放绩奖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核算,而2018年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核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1805594.21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749239.72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标准提高。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20300505.2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487974.45元,增长106.88%,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15960元,主要用于林业。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906190元,下降99.17%,主要原因是扶贫支出不再单列项目,并入困难群众救助有关项目列支。

  5.其他支出(类)11037797.38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支出。

  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129407.11元,增长59.77%,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15365339.85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368740.53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结余和结转资金减少。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92423724.11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7042709.65元,增长16.35%。其中:基本支出16252560.16元,项目支出176171163.95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9238930元,支出决算为192423724.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2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749.6元,为临聘人员增资列入该类。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6131458元,支出决算为171805594.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1%,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增加、抚恤支出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832812元,支出决算为20300505.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19%。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增加。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5960元,为部分临聘人员工资放入农业水支出。

  (五)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25500元,为乡镇干部周转房和社区服务站建设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171163.9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009783.84元,年初预算为32875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7%。在职人员增资,提前预发本年绩效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75691.97元,年初预算为7205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0%。为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67084.35元,年初预算为970685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主要是2018年决算改变了项目核算分类,把预算核算项目为: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改为: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712297.38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018407.11元,增长60%。其中:项目支出10712297.38元。

  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996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12297.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5%。

  (一)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96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12297.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5%。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4011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24011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次,人次182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691.97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4825.03元,降低20%。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差旅费减少,比2017年减少5642.89元,降低0.9 %。主要原因是:维护费减少、差旅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共有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县级资金)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59000元,占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县级资金)8138541元的15.47%。

  共组织对救助站建设项目、低保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9000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低保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4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基础薄弱;二是绩效管理体制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将绩效评价落实到工作中,经济效益与绩效挂钩;二是细化工作事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救助站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4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缺乏科学性;二是反馈机制不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工作事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二是重视反馈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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