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三江县信访局  |   发布日期: 2019-10-1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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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三江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江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三江县信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江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信访局在自治区、市信访局的帮助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体察民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处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含来信、重信、联名信、个人访、集体访),防止和处理越级集体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内设职能股室2个(秘书股、督查督办股)。

  1.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编制情况:行政编制4人,机关后勤1人。人员4人(正科3人、副科1人、科员0人,工人1人)。离退休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2人(主任科员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三支一扶”岗位人员2人。

 

  

  第二部分: 三江县信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三江县信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615,470.99元,其中本年收入1,615,470.99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7,645.38元,增长2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15,470.99元,为自治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7,645.38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增长原因工资提高,社保缴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2.上年结转和结余28,190.74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1,046.02 元,下降64 %,主要原因是项目及时完成。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643,661.83元,其中本年支出1,643,661.83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34,790.1 元,增长25.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84.430.73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78.888.2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9,204.50元; 农林水支出(类)13477.4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5,735.9 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项目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84,005 元,支出决算为 1,484,43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临时节点全国全区“两会”驻京、驻邕维稳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90,885.00元,支出决算为78,888.2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 % 。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4,200 元,支出决算为49,20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

  4. 农林水支出13477.4元。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县信访局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6000.83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75,185.9元,增长22.7%。其中:基本支出829300.78元,项目支出796700.05元。

  三江县信访局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202,798元,支出决算为1,615,470.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68,115

  元,支出决算为1484,43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临时节点全国全区“两会”驻京、驻邕维稳工作经费。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88.2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204.5元。

  三、农林水支出13,477.4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300.78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641062.8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1173.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7.2%。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66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

  (四)资本性支出14400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县信访局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三江县信访局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69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江县信访局机关、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元。2018年,三江县信访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元,平均每辆0 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269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 次,人次4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573.24 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897.76 元,降低3.6 %。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比2017年增加11765.25元,增长8.1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0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31%。组织对2018年度信访驻京值班工作经费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048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1%。

  共组织对信访驻京值班工作经费、全国、全区“两会”期间及临时重要节点驻京、驻邕信访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4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0480元。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信访驻京值班工作经费、全国、全区“两会”期间及临时重要节点驻京、驻邕信访工作经费2个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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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三江侗族自治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1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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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三江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江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三江县信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江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信访局在自治区、市信访局的帮助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体察民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处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含来信、重信、联名信、个人访、集体访),防止和处理越级集体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内设职能股室2个(秘书股、督查督办股)。

  1.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编制情况:行政编制4人,机关后勤1人。人员4人(正科3人、副科1人、科员0人,工人1人)。离退休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2人(主任科员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三支一扶”岗位人员2人。

 

  

  第二部分: 三江县信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三江县信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615,470.99元,其中本年收入1,615,470.99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7,645.38元,增长2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15,470.99元,为自治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7,645.38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增长原因工资提高,社保缴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2.上年结转和结余28,190.74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1,046.02 元,下降64 %,主要原因是项目及时完成。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643,661.83元,其中本年支出1,643,661.83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34,790.1 元,增长25.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84.430.73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78.888.2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9,204.50元; 农林水支出(类)13477.4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5,735.9 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项目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84,005 元,支出决算为 1,484,43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临时节点全国全区“两会”驻京、驻邕维稳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90,885.00元,支出决算为78,888.2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 % 。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4,200 元,支出决算为49,20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

  4. 农林水支出13477.4元。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县信访局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6000.83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75,185.9元,增长22.7%。其中:基本支出829300.78元,项目支出796700.05元。

  三江县信访局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202,798元,支出决算为1,615,470.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68,115

  元,支出决算为1484,43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临时节点全国全区“两会”驻京、驻邕维稳工作经费。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88.2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204.5元。

  三、农林水支出13,477.4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300.78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641062.8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1173.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7.2%。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66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

  (四)资本性支出14400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江县信访局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三江县信访局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69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江县信访局机关、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元。2018年,三江县信访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元,平均每辆0 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269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 次,人次4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573.24 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897.76 元,降低3.6 %。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比2017年增加11765.25元,增长8.1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0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31%。组织对2018年度信访驻京值班工作经费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048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1%。

  共组织对信访驻京值班工作经费、全国、全区“两会”期间及临时重要节点驻京、驻邕信访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4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0480元。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信访驻京值班工作经费、全国、全区“两会”期间及临时重要节点驻京、驻邕信访工作经费2个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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