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容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县市容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8-10-1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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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县市容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县市容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县市容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县市容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以及城市管理监察、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并不断完善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监察的规章制度、措施和实施办法。

  (2)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监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的城市管理意识。

  (3)主管县城建监察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县路灯管理站、县园林绿化管理站业务工作,对辖区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督查、指导。

  (4)负责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辖区单位、门前实施“门前三包”、“庭院达标”的落实情况。

  (5)负责对辖区城市临时占道经营、临时搭建(盖)及设临时占道宣传咨询活动点、户外广告(含灯箱、招牌)、横幅、标语等的审批和管理。

  (6)委托城建监察大队按照市容管理条例的要求,对辖区市容市貌进行管理和监察;对影响市容市貌逾期不进行改造或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强制拆除。

  (7)委托市容环境卫生监察人员负责对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察。

  (8)负责对辖区城市的公共厕所进行改造、改建、建设的勘察上报和日常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二层机构园林绿化站、路灯管理站、城建监察大队及局本部。

  第二部分:县市容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县市容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26311885.97 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26261610.97元,年初结余50275元;支出总计26311885.97 元,其中年初预算支出26261885.97元,年末结转50000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12321241.05元,增长88.39%;支出增加12321516.05元;增长88.39%。增加原因说明:县城扩容,部门职能增加,人员编制增多。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县水上执法大队为新成立部门,无独立预算,其经费均在我局列支。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26261610.97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61610.97元;占比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6261885.97元,其中:基本支出 11746932.06元,占比 44.73%;项目支出14514953.91元, 占比55.2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311885.97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26261610.97元,年初结余50275元;支出总计26311885.97元,其中年初预算支出26261885.97元,年末结转50000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2321241.05元,增长88.39%;支出总计增加12321516.05元,增长88.39%。增加原因说明:县城扩容,部门职能增加,人员编制增多。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县水上执法大队为新成立部门,无独立预算,其经费均在我局列支。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61885.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9%。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11321516.05元,同比增长81.21%。增加原因说明:县城扩容,部门职能增加,人员编制增多。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县水上执法大队为新成立部门,无独立预算,其经费均在我局列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61885.9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9264元, 占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480.74元,占1.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411.25元,占0.3%;城乡社区支出 24342729.98元,占96.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261610.97元,支出决算为25261885.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9264元,支出决算为3792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5480.74元,支出决算为 465480.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9070.5元,支出决算为6907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340.75元,支出决算为5340.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279865元,支出决算为52798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5012640.79元,支出决算为5012915.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2016年结转结余款275元。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164.7元,支出决算为9716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44484.82元,支出决算为3144484.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0559515.67元,支出决算为1055951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8784元,支出决算为248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46932.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90639.0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56292.98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0219.96元,支出决算为209893.96元,完成预算的99.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7192.96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68877.96元,增长411.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0180.96元,增长63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3元,下降9.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大队新购置执法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7192.96元,占比9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701元,占比6.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7192.9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64342.96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85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等维持正常运转。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01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7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701元。主要用于县市级单位调研、交流、学习的接待费用。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个、来宾162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1000000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00000元,增长10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5个,涉及预算资金10881852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5个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下一步工作计划: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把好项目资金支付关。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 2016年减少27000元,减少100%,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未列支相关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0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05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专业技术用车(含环卫作业车辆)3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辆,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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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容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12 16:32

来源: 县市容管理局

  目 录

 

  第一部分:县市容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县市容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县市容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县市容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以及城市管理监察、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并不断完善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监察的规章制度、措施和实施办法。

  (2)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监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的城市管理意识。

  (3)主管县城建监察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县路灯管理站、县园林绿化管理站业务工作,对辖区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督查、指导。

  (4)负责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辖区单位、门前实施“门前三包”、“庭院达标”的落实情况。

  (5)负责对辖区城市临时占道经营、临时搭建(盖)及设临时占道宣传咨询活动点、户外广告(含灯箱、招牌)、横幅、标语等的审批和管理。

  (6)委托城建监察大队按照市容管理条例的要求,对辖区市容市貌进行管理和监察;对影响市容市貌逾期不进行改造或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强制拆除。

  (7)委托市容环境卫生监察人员负责对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察。

  (8)负责对辖区城市的公共厕所进行改造、改建、建设的勘察上报和日常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二层机构园林绿化站、路灯管理站、城建监察大队及局本部。

  第二部分:县市容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县市容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26311885.97 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26261610.97元,年初结余50275元;支出总计26311885.97 元,其中年初预算支出26261885.97元,年末结转50000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12321241.05元,增长88.39%;支出增加12321516.05元;增长88.39%。增加原因说明:县城扩容,部门职能增加,人员编制增多。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县水上执法大队为新成立部门,无独立预算,其经费均在我局列支。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26261610.97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61610.97元;占比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6261885.97元,其中:基本支出 11746932.06元,占比 44.73%;项目支出14514953.91元, 占比55.2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311885.97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26261610.97元,年初结余50275元;支出总计26311885.97元,其中年初预算支出26261885.97元,年末结转50000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2321241.05元,增长88.39%;支出总计增加12321516.05元,增长88.39%。增加原因说明:县城扩容,部门职能增加,人员编制增多。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县水上执法大队为新成立部门,无独立预算,其经费均在我局列支。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61885.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9%。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11321516.05元,同比增长81.21%。增加原因说明:县城扩容,部门职能增加,人员编制增多。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县水上执法大队为新成立部门,无独立预算,其经费均在我局列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261885.9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9264元, 占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480.74元,占1.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411.25元,占0.3%;城乡社区支出 24342729.98元,占96.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261610.97元,支出决算为25261885.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9264元,支出决算为3792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5480.74元,支出决算为 465480.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9070.5元,支出决算为6907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340.75元,支出决算为5340.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279865元,支出决算为52798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5012640.79元,支出决算为5012915.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2016年结转结余款275元。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164.7元,支出决算为9716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44484.82元,支出决算为3144484.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0559515.67元,支出决算为1055951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8784元,支出决算为248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46932.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90639.0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56292.98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0219.96元,支出决算为209893.96元,完成预算的99.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7192.96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68877.96元,增长411.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0180.96元,增长63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3元,下降9.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大队新购置执法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7192.96元,占比9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701元,占比6.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7192.9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64342.96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85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等维持正常运转。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01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7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701元。主要用于县市级单位调研、交流、学习的接待费用。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个、来宾162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1000000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00000元,增长10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5个,涉及预算资金10881852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5个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下一步工作计划: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把好项目资金支付关。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 2016年减少27000元,减少100%,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未列支相关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0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05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专业技术用车(含环卫作业车辆)3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辆,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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