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征地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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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征地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征地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征地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征地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三江县征地三办公室是正科级县直管理单位,主要职能是完成三江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征地拆迁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一构成,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征地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征地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79901877元,支出总计68737652.35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37232450.77,增长,87.26%,支出增加26068226.12元,增长61.09%。增长原因是预算外的融资款由预算内财政拨款代替。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79901877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901877元;占比100% 。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68737652.35元,其中:基本支出2479541.12元,占比3.61%;项目支出66258111.23元,占比96.39%.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901877元,支出总计68737652.35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37232450.77元,增长,87.26%,支出增加26068226.12元,增长61.09%。增长主要原因是预算外的融资款由预算内财政拨款代替。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737652.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26068226.12元,同比增长61.09%。增长主要原因是预算外的融资款由预算内财政拨款代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737652.3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76752元, 占0.2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413.20元,占 0.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561.70元,占 0.06%; 城乡社区支出67455056.08元,占 98.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37869.37元,占1.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79901877元,支出决算为68737652.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涉及征地拆迁项目进度跟不上年初计划,年末有资金结余。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6752元,支出决算为1767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 123413.20元,支出决算为 123413.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 44561.7元,支出决算为 4456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4.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 78619280.73元,支出决算为 674550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5.8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涉及征地拆迁项目进度跟不上年初计划,年末有资金结余。
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937869.37元,支出决算为 937869.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6160.9元,其中:
人员经费996160.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86435.3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56元,支出决算为2956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56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44元,下降10.42%,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4元,下降10.4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4元,占比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56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56元。主要用于协调征地工作接待被征地群众。2017 年共接待来宾62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619280.73元,支出总计67455056.08万元。与 2016 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7014813.4万元,增长88.97%。支出总计增加25850588.75,增长62.13%,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78619280.73元,支出决算67455056.08元,完成年初预算85.80%,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涉及征地拆迁项目进度跟不上年初计划,年末有资金结余。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8619280.73元,支出决算为 67455056.08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85.80%。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涉及征地拆迁项目进度跟不上年初计划,年末有资金结余。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表述举例: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财政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79901877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
(二)部门决算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50 分。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435.37元,比 2016年增加 12501元,增长4.56%,增长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相应费用增加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办公用房(使用机关事务局租借城投公司的办公用房)。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