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老干部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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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涉老政策的宣传,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向离退休干部传达重要文会议精神,做好重大节日县委、县政府老干部座谈会,走访慰问老干部的具体工作。
3.负责组织和安排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身体检查、参观学习。
4.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
5.抓好离休干部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6.协调有关部门组织重大节日老年文体活动事宜。
7.做好来访来信工作,做好老年报刊的征订工作。
8.负责对老干部活动中心的管理。
9.代表县委、县政府对老干部住院的探望,协调处理离休干部逝世后的有关问题。
10.做好县委、县政府以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老干部局二级机构设有:1、老年活动中心 2、老年大学。
内设机构有:1、局长办公室,2.副局长办公室,3.综合办公室。
机构人员情况:
1、单位人员编制情况:部门人员编制4人,单位领导职数2人。 2、实有人员情况:财政供给在职人数7人。其中:正科3人、副科2人、科员1人、后勤事业编1人。 3、其他人员情况:退休人数1人;遗属人数2人。属我局管理范围的离休干部:10人、处级退休干部41人。
第二部分:三江老干部局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三江老干部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三江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1843248.58元,支出总计1843248.58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2.87万元;分别增长1.5%。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有所提高。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843248.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3248.58元;占比 100% ;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1843248.58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201.17元,占比92.2%;项目支出144047.41元, 占比7.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43248.58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700元,增长1.5%。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3248.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28700元,同比增长1.5%。人员工资有所提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3248.5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1526.28元, 占5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545.6元,占5.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7176.7元,占 39.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42175元,支出决算为1843248.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6.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过程中压缩节约使用;二是由于老干部年中人员减少而减少支出;三是节约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93300元,支出决算为790178.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干部年度中人员减少而减少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项)。年初预算为182360元,支出决算为144047.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过程节省开支及人员减少而减少支出。 。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9201.17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6780.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2420.87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00元,支出决算为4441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9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000万元,下降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决算减少1.1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80元,增加1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行了车改;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调研次数增多,接待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41元,占比100 %。具体情况如下: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41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调研工作及老干部来访接待餐费。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个、来宾90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三江县老干部局)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8260元,占年初预算的4.5%。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春节慰问活动经费、重阳节慰问活动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的慰问以及节日期间的文娱活动,在节日期间及时发放慰问金,圆满完成文艺演出等活动,得到县委充分肯定,老干部满意。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0178.87元,比 2016年减少 66500元,减少7.8 %,减少原因:绩效奖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0000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0000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