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县委统战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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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县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委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区党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及县委有关批示;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政策,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统战工作。
2、负责联系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各项规定及对工商联的方针、政策。
3、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宗教问题,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协调和解决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台胞和台属的有关工作,为引进台资、办好台资台属企业,振兴三江经济建设服务。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社会阶层人物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各级工商联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情况,反映具体问题、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并联系和做好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的工作。
8、负责区内外经济社团、非公经济和港澳台各界人士的联谊和招商引资工作。
9、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0、管理并承担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办公室的工作职能。
11、负责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负责党外领导干部和统战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并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2、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中共三江县委统战部
详见附件: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2.三江县委统战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三江县委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925396.04元,支出总计925396.04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303400.45元;分别减少24.69%。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调动,在编在职人员比上年少2人,加上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明显减少。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925396.04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5396.04元;占比100% ;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比为0;事业收入0元,占比为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比为0;其他收入0元,占比为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925396.04元。其中:基本支出 710993.96元,占比 76.8%;项目支出214402.08元, 占比23.2%。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5396.04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3400.45元;减少24.69%。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调动,在编在职人员比上年少2人,加上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明显减少。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5396.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3400.45元,同比下降24.69%。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调动,在编在职人员比上年少2人,加上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明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5396.0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816331.34元,占88.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219.40元,占5.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845.3元,占5.8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5396.04元,支出决算为925396.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一般公共服务(201)民族事务(2012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302)。年初预算为6626元,支出决算为66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201)港澳台侨事务(2012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502)。年初预算为13630元,支出决算为136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201)档案事务(2012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602)。年初预算为4744.5元,支出决算为474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201)统战事务(20134)行政运行(2013401)。年初预算为597233.06元,支出决算为597233.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201)统战事务(20134)其他统战事务(2013499)。年初预算为85517.78元,支出决算为85517.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共产党事务(20136)行政运行(2013601)。年初预算为1320元,支出决算为13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2019999)。年初预算为107260元,支出决算为1072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年初预算为55219.4元,支出决算为5521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2100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2100799)。年初预算为120元,支出决算为1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年初预算为19457.6元,支出决算为194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年初预算为34267.7元,支出决算为3426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0993.96元,其中:
人员经费575086.9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5907.06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00元,支出决算为56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00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249元,下降28.6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49元,下降28.6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00元,占比100 %。具体情况如下:外宾接待支出0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60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到我部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督促检查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以及异地商会到我县开展脱贫帮扶活动的非公经济人士。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批次、来宾61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江县委统战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为0元;与 2016 年持平。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于2018年3月15——30日组织办公室、财务室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财政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工作,自评覆盖率达100%,自评得分为100分。通过查阅资料、系统采集数据、分析对比,统战部在整体财政支出绩效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文件和实施方案要求执行,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截留、挪用的现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执行情况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6331.34元,比 2016年减少294540.65元,下降26.51%,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调动,在编在职人员比上年少2人,加上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明显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