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程阳桥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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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程阳桥景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县程阳桥景区管委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程阳桥景区管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程阳桥景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溪镇、八江镇、独峒乡、同乐乡、洋溪乡、富禄乡、程村乡、古宜镇和梅林乡等9个乡(镇)的旅游保护、规划、建设、开发、对外招商和管理;
(2)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景区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牵头组织景区综合执法;
(3)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4)制定并组织实施景区的具体保护和管理制度;
(5)组织景区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工作,开展对外形象策划和旅游促销;
(6)负责景区的景观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7)建设、维护、管理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游览条件,维护正常的游览秩序,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8)负责景区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景区环境和卫生管理等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负责实施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景区内建设项目和对外商投资类景区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10)负责对景区内新建及改建项目的审批和对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
(11)县人民政府赋予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职责。
2.部门人员编制情况。
(1)部门编制情况:部门事业编制8人。
(2)部门人员情况:单位实有在编事业人员5人。
(3)其他人员情况:主任:吴万清,副主任:莫服(编制在旅游局),综合执法股股长:欧田明,规划发展股股长:吴清琪,办公室工作人员:龙秀访,财务室出纳:吴爱华,财务室会计:兰靖。
第二部分:三江县程阳景区管委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程阳桥景区管委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865485.9元,支出总计865485.9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1191151.39元;分别降低137.62%。比上年有所下降,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相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要求,力求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86548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5485.9元;占比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865485.9元,其中:基本支出441850.59元,占比51%;项目支出423635.31元,占比49%.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5485.9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91151.39元,减少137.62%。比上年有所下降,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相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要求,力求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548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1191151.39元,同比下降57.92%。比上年有所下降,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相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要求,力求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5485.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72元,占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04元,占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74元,占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66235.9元,占8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5485.9元,支出决算为86548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4672元,支出决算为34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6704元,支出决算为467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7874元,支出决算为178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766235.9元,支出决算为76623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1850.59元,其中:
人员经费356189.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5061.3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650元,支出决算为41604.71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150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5.8元,完成预算的9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794.71元,上升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曾加8398.91元,上升2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04.20元,下降81.8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人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138.91元,占比9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5.8元,占比3.8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138.9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0138.91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一台公务用车的运行、维修维护、保险等支出。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65.8元。其中:
因公务接待支出1465.8元。国内公务接待4次,3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各地来我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江县程阳桥景区管委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景区内管理项目4个,涉及预算资金8500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景区法律法规宣传经费、景区综合执法整治工作经费、旅游景区服务管理培训、景区景点管理工作经费等4个景区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8500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本部门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景区内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科学合理,管理规范、监管到位、完成较好、质量高效,运行保障有力。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增加景区法律法规宣传经费、景区综合执法整治工作经费、旅游景区服务管理培训、景区景点管理工作经费等4项目的绩效考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4个项目,我单位自评得分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经费投入不足,较难满足景区工作的实际需要,制约了部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学习交流较少,综合水平有待加强;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广泛深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景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培训教育、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利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