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县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 2018-10-1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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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并接受其监督。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掌握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组织机构和单位性质。检察院是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设职能科室13个(政工科,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局,监所侦查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法警大队,预防局,监察室)。

  2、单位编制和人员情况。

  ⑴全院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45人。

  ⑵人员情况:干警42人,其中:公务员41人(副处7人、正科7人、副科9人、科员18人)、工勤人员1人(技师)。⑶退休人员情况:退休公务员16人(副处级4人、主任科员9人、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工1人,退休普通工1人)。

  ⑷其他人员:单位独生子女5人(双职工4人、单职工1人),遗属人员6人;(遗属父母2人,遗属人员子女1人,遗属配偶3人)。新农村指导员1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9105000元,支出总计9105000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480000;分别增长5.5%。

  原因:部分工资提高。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9105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8400元;占比84% ;其他收入5000元,占比0.05%。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87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760000元,占比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40000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0000元,增长5.7%。

  原因:部分工资提高。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0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0000元,同比增长1.67%。

  原因:部分工资提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000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2100元,占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600元,占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8300元,占4.5%;资源勘察信息等支出5000元,占0.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60000元,支出决算为77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部分工资提高;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0000元,支出决算为5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查(款)行政运行(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其他检查支出。年初预算为5860000元,支出决算为70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绩效。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961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757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204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安装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000元,支出决算为127400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000元,完成预算的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3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000元,下降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00元,增长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00元,下降19.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案、出差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来访人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8000元,占比6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元,占比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8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8000元。主要用于燃油、修理。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接待。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8个、来宾200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元。

  九、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表述举例: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0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60000元,比 2016年增加1530000元,增长21 %,增(减)原因:接待大厅支出750000元,工资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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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12 16:32

来源: 县人民检察院

  目录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并接受其监督。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掌握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组织机构和单位性质。检察院是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设职能科室13个(政工科,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局,监所侦查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法警大队,预防局,监察室)。

  2、单位编制和人员情况。

  ⑴全院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45人。

  ⑵人员情况:干警42人,其中:公务员41人(副处7人、正科7人、副科9人、科员18人)、工勤人员1人(技师)。⑶退休人员情况:退休公务员16人(副处级4人、主任科员9人、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工1人,退休普通工1人)。

  ⑷其他人员:单位独生子女5人(双职工4人、单职工1人),遗属人员6人;(遗属父母2人,遗属人员子女1人,遗属配偶3人)。新农村指导员1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9105000元,支出总计9105000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480000;分别增长5.5%。

  原因:部分工资提高。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9105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8400元;占比84% ;其他收入5000元,占比0.05%。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87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760000元,占比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40000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0000元,增长5.7%。

  原因:部分工资提高。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0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0000元,同比增长1.67%。

  原因:部分工资提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000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2100元,占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600元,占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8300元,占4.5%;资源勘察信息等支出5000元,占0.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60000元,支出决算为77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部分工资提高;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0000元,支出决算为5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查(款)行政运行(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其他检查支出。年初预算为5860000元,支出决算为70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绩效。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961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757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204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安装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000元,支出决算为127400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000元,完成预算的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3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000元,下降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00元,增长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00元,下降19.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案、出差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来访人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8000元,占比6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元,占比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8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8000元。主要用于燃油、修理。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接待。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8个、来宾200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元。

  九、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表述举例: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0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60000元,比 2016年增加1530000元,增长21 %,增(减)原因:接待大厅支出750000元,工资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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