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2018-10-1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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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三江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公安厅统一部署的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研究、制定、部署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

  2、掌握、分析全县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4、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指导和依法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各乡镇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依法管理国籍、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主要领导来县和重要外宾来访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9、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县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10、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1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13、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的财务和审计工作。

  14、指导和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林业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5、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16、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依法开展内部监督,查处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管理三江侗族自治县看守所、三江侗族自治县拘留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江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部门。内设职能股室16个100人(局领导6人,政工监督室5人,纪检监督室4人,指挥中心8人,刑事侦查大队14人,警务保障室9人,治安大队10人,禁毒大队4人,法制室5人,出入境管理大队3人,国内安全保卫大队4人,巡逻警察大队4人,信息中心5人,看守所14人,行政拘留所5人,下属15个乡镇15个派出所66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公安局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70,129,881.96元,支出总计63,296,188.27元,收入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27,542,600元,增加了64.67%,同比上年今年增加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支出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20,718,400元,增加了48.66%,同比上年今年增加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70,129,881.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29,881.96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比0%;事业收入0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比0%;其他收入0元,占比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63,296,188.27元,其中:基本支出28,047,102.70元,占比44%;项目支出35,249,085.57元,占比56%;经营支出0元,占比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0,129,881.96元,与 2016 年相比,增加了2,754,260元,增加了64.67%,同比上年今年增加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3,296,188.27元,与 2016 年相比,增加了20,718,400元,增加了48.66%,同比上年今年增加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608,594.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减)7,030,800元,同比增长16%。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608,594.6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5,551.00元,占6.02%; 公共安全支42,784,816.44元,占86.2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1,359.64元,占3.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6,867.60元,占4.6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342,402元,支出决算为 49,608,594.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6%。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010,200元,支出决算为2,985,5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款追加。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37,672,000元,支出决算为42,784,816.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款追加 。

  3. 208类社会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998,400元,支出决算为2,29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

  4. 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462,800元,支出决算为1,54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47,102.70元,其中:

  人员经费22,629,227.9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417,874.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比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300000元,占比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元,占比1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维修开支。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元。2017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招待。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0个、来宾580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21,287.28元、支出13,687,593.59元。与 2016 年相比,收入增加了20,521,287.28元,增加了100%;与 2016 年相比,支出增加了13,687,593.59元,增加了10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22,130,000元,支出决算13,687,593.59元,完成年初预算62%,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尚未竣工,需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初预算为22,130,000元,支出决算为13,687,593.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尚未竣工,需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九、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9个,涉及预算资金26,389,60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反恐应急训练基地综合楼搬迁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协警人员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天网工程租赁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公安局指挥中心信通机房搬迁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禁毒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应急处突大队备勤伙食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业务技术大楼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搬迁购置办公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7,874.76元,比 2016年增加1,582,500元,增长41.26 %,增加原因是:增加交通补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6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3 辆;其他用车3 辆;单价50000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0000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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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12 16:32

来源: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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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三江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江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公安厅统一部署的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研究、制定、部署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

  2、掌握、分析全县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全县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4、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指导和依法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各乡镇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依法管理国籍、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主要领导来县和重要外宾来访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9、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县武警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10、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1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13、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的财务和审计工作。

  14、指导和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林业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5、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16、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依法开展内部监督,查处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管理三江侗族自治县看守所、三江侗族自治县拘留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江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部门。内设职能股室16个100人(局领导6人,政工监督室5人,纪检监督室4人,指挥中心8人,刑事侦查大队14人,警务保障室9人,治安大队10人,禁毒大队4人,法制室5人,出入境管理大队3人,国内安全保卫大队4人,巡逻警察大队4人,信息中心5人,看守所14人,行政拘留所5人,下属15个乡镇15个派出所66人。

  第二部分:三江县公安局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70,129,881.96元,支出总计63,296,188.27元,收入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27,542,600元,增加了64.67%,同比上年今年增加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支出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20,718,400元,增加了48.66%,同比上年今年增加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70,129,881.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29,881.96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比0%;事业收入0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比0%;其他收入0元,占比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63,296,188.27元,其中:基本支出28,047,102.70元,占比44%;项目支出35,249,085.57元,占比56%;经营支出0元,占比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0,129,881.96元,与 2016 年相比,增加了2,754,260元,增加了64.67%,同比上年今年增加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3,296,188.27元,与 2016 年相比,增加了20,718,400元,增加了48.66%,同比上年今年增加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608,594.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减)7,030,800元,同比增长16%。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608,594.6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5,551.00元,占6.02%; 公共安全支42,784,816.44元,占86.2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1,359.64元,占3.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6,867.60元,占4.6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342,402元,支出决算为 49,608,594.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6%。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010,200元,支出决算为2,985,5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款追加。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37,672,000元,支出决算为42,784,816.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款追加 。

  3. 208类社会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998,400元,支出决算为2,29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

  4. 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462,800元,支出决算为1,54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47,102.70元,其中:

  人员经费22,629,227.9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417,874.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比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300000元,占比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元,占比1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维修开支。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元。2017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招待。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0个、来宾580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21,287.28元、支出13,687,593.59元。与 2016 年相比,收入增加了20,521,287.28元,增加了100%;与 2016 年相比,支出增加了13,687,593.59元,增加了10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22,130,000元,支出决算13,687,593.59元,完成年初预算62%,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尚未竣工,需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初预算为22,130,000元,支出决算为13,687,593.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尚未竣工,需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九、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9个,涉及预算资金26,389,60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反恐应急训练基地综合楼搬迁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协警人员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天网工程租赁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公安局指挥中心信通机房搬迁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禁毒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应急处突大队备勤伙食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业务技术大楼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业务技术用房及反恐楼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公安业务技术用房搬迁购置办公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7,874.76元,比 2016年增加1,582,500元,增长41.26 %,增加原因是:增加交通补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6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3 辆;其他用车3 辆;单价50000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0000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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