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旅游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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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旅游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提出全县旅游行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旅游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
2、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旅游度假区建设。审批并监督检查全县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3、引导旅游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旅游投资导向问题。
4、负责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点旅游促销活动。分析旅游市场动态并提出宣传促销对策。协助管理旅游涉外事务。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
5、负责全县旅游业务归口管理。负责审批申报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其他旅游企业。负责星级饭店申报工作。指导景区家庭旅馆、餐馆、商店定点工作。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各类国家、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游客投诉,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负责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网络建设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加强宏观调控管理。指导、监督旅游安全管理,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协调旅游事故的善后处理。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旅游局内设有职能股室4个:办公室、规划发展股、市场促进股、旅游质量监督执法大队。单位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旅游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3455.08万元,支出总计3455.0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1000.16万元、1000.16万元;分别下降22.45%、22.45%。
减少原因说明: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故总体收入减少。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47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8.28万元;占比 84.7% ;无上级补助收入 ;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226.03万元,占比 15.3%。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93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7.72万元,占比 4.7%;项目支出2795.92万元,占比95.3%;无经营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1194.28万元、2478.61万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总计减少961.91万元、下降44.61%,支总计增加182.37万元、增长7.94%。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增加,故支出总计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7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1.54%。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182.37万元,同比增长7.94%。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增加,故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478.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0.17万元, 占1.2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2万元,占0.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68万元,占0.43%;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422.34万元,占97.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78.61万元,支出决算为247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30.17万元,支出决算为3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4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2.57万元,支出决算为6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项)。年初预算为 44.39万元,支出决算为4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年初预算为 493.75万元,支出决算为49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 5.97万元,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15.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1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0.68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县2016年创特创标成功,各区市县来我县学习考察团增加。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万元,下降278.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下降278.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占比100%。具体情况如下: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各市县来我县学习考察创特创标经验、市级各项检查工作接待。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个、来宾60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万元、229万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万元、51 万元,增长8%、28.65%。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229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上级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旅游厕所项目;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1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三江县2017年旅游宣传、促销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项目业务方面提供的资料较少,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未提供,验收报告、技术鉴定及质量检查等资料不完善,项目管理资料的归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监督管理尚有所欠缺。资金风险规避不够,仅是按预算文件执行,对资金使用范围没有形成规范性文件,故显得不正式,无法体现出制度的权威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依据绩效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制度。
依据绩效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制度,充分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认真研究绩效目标的确立和绩效指标的设计工作,列出具体、合理而明确的绩效指标,有利于项目考核和后期目标管理以及取得良好的项目效益。
二是规范相关资料,加强监督管理。规避资金风险,对资金使用范围形成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推介会礼品、各大踩线团接待经费等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8万元,比 2016年减少5.86万元,下降22.08%,减少原因: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二)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