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容市政服务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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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市容市政服务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市容市政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江县市容市政服务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市容市政服务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市容市政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协助拟定有关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的工作规划、技术标准,承担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等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占用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园林、绿地的审核、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三江县市容市政服务站属全额事业单位,系三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层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股)、环境卫生管理股、市政设施管理股及园林绿化管理股。
第二部分:三江县市容市政服务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三江县市容市政服务站属全额事业单位,系三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层单位。由于2018年1月我站财务并入主管部门三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核算,2021年度我站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预算指标均下达至三江县城管执法局。为此,我站2021年不单独进行决算,不单独填报决算报表,2021年决算报表由主管部门三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公开。
第三部分:三江县市容市政服务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20624713.02元,支出20624713.02元。与2020年相比,比上年各增加713431.94元,增长3.5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0624713.02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24713.02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624713.02元,其中:基本支出 3829842.82元,占18.57%;项目支出16794870.2元,占76.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624713.02元、支出20624713.02元。与 2020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3431.94元,增长3.58%。增加的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职工社保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基数提高等原因增加支出;三是县城新增通亮路段,电费相应上涨;四是环卫外包、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逐年上涨5%,购买服务费相应上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24713.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20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3431.94元,同比增长3.58%,增加的原因说明: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职工社保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基数提高等原因增加支出;三是县城新增通亮路段,电费相应上涨;四是环卫外包、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逐年上涨5%,购买服务费相应上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24713.0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538.84元,占支出总决算3%。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93252.5元,占支出总决算0.94%。
3.211类节能环保支出4318773.5元,占支出总决算20.94%。
4.212类城乡社区支出15199605.88元,占支出总决算73.69%。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94542.3元,占支出总决算1.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24713.02元,支出决算为20624713.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618538.84元,支出决算618538.84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93252.5元,支出决算193252.5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3.211类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4318773.5元,支出决算4318773.5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4.212类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15199605.88元,支出决算15199605.88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94542.3元,支出决算294542.3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9842.82元,其中:
人员经费3492252.4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 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 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37590.38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18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支出决算0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为18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4850元,下降45.21%。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节约运行维护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元。2020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二层机构2021年末进行绩效管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江县市容市政服务站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7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7万元,下降3.0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节约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00541.45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00541.45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站共有车辆0辆。自2018年我站业务并入主管局后,资产划拨执法局统一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