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10-1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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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江县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统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拟定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监督城镇建设项目报建和招投标活动,管理工程监理、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建筑制品行业及建设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三)承担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规划、年度计划及开发项目,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全县房屋产权产籍,负责指导公、私房的修缮养护、白蚁防治、危旧房屋鉴定和直管房屋的租赁经营等工作。

(五)承担城市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环卫、综合管廊、绿地系统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职责。承担城市设计(主要包含风貌特色、形态格局、公共空间、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密度、建筑色彩,以及景观风貌、绿地率等控制性要求)、建筑设计职责。承担城市有机更新、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职责。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六)承担县城规划区内的市政设施、排水(排涝)的管理,负责供水、燃气、生活污水处理等行业管理,负责城建档案的监督管理,拟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公共事业行业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与管理措施,维护运营秩序,保障安全供应。

(七)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与本级有关部门协同实施。

(八)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与监督检查,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责任。

(十)负责全县建设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和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的管理。

(十二)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和人防指挥股、住房保障管理股、村镇建设股、综合股5个职能股室。二层事业单位为:乡村风貌站、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招标投标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所、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三江县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04782407.77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各减少194483642.08元;下降64.98%。减原因是2021年度还有项目竣工结算未支付,年底财政国库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4782407.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782407.77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4782407.77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1907.32元,占10.89%;项目支出93370500.45元,占89.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782407.77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4483642.08元,下降64.98%。减少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957641.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8%。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8286444.46元,同比下降57.21%。减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957641.1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9957.00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5270.75元,占1.57%;卫生健康(类)支出511065.69元,占0.53%;节能环保(类)支出10292433.65元,占10.73%;城乡社区(类)支出53731835.53元,占56%;农林水(类)支出8433139.35元,占8.79%;住房保障(类)支出21353339.18元,占22.25%;其他(类)支出90600.00元,占0.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820182.30元,支出决算为95957641.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88%。其中:

1.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9957.00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4509.28元,支出决算为918153.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每年7月份社保基数调整产生。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2254.64元,支出决算为58711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每年7月份社保基数调整产生。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0223.79元,支出决算为14664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7月份社保基数调整批年初少。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2092.49元,支出决算为273910.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每年7月份社保基数调整产生。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53683.03元,支出决算为90511.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每年7月份社保基数调整产生。

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000000.00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批。

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292433.65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批。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81482.83元,支出决算为353841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提高。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400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批。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496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提高。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376846.76元,支出决算为1887760.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设施。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88289.07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批。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0076.00元,支出决算为26386138.94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设施。

1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为12514400.00元。

16.城乡社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683.48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1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2529031.52元,支出决算为8117079.56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目增加。

18.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350000.00元,年初未列预算。

19.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68139.35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比。

2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40000.00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比。

22.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23512500.00元,支出决算为42664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3.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73835.85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比。

24.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1434100.00元,支出决算为11299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增加。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78381.96元,支出决算为662911.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7月份基数调整批年初少。

26.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550742.87,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比。

27.其他(类)其他(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0600.00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11907.32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31204.3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880703.0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200元,支出决算为25600元,完成预算的62.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300.00元,占3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300.00元,占63.67%。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无这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00.00元,完成预算的51.66%,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年初无购置车辆这项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300.00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主要是租用公务用车经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200.00元,支出决算为16300.00元,完成预算的70.25%,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年初无外宾接待这项预算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300元。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市检查组。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9个、来宾89人次。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24766.62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6197197.62元,下降88.23%。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3516000.00元,支出决算8824766.62元,完成年初预算65.29%,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7456.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还有项目竣工结算未支付,年底财政国库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0615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还有项目竣工结算未支付,年底财政国库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095100.00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批。

4.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为56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987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5%。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还有项目竣工结算未支付,年底财政国库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

5.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年初预算为2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3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国库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元,年初未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3个,涉及预算资金49336182.3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3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项目多,涉及工程量大,施工任务重,项目前期准备时间长,由于每个项目从开始立项到施工阶段程序繁琐,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进度,也影响了资金的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加快各项工作任务及项目的推进。(部门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0703.02元,比2020年减少649333.05元,增速下降31.98%,减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开源节流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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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19 17:25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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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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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三江县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江县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统筹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拟定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监督城镇建设项目报建和招投标活动,管理工程监理、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建筑制品行业及建设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三)承担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规划、年度计划及开发项目,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全县房屋产权产籍,负责指导公、私房的修缮养护、白蚁防治、危旧房屋鉴定和直管房屋的租赁经营等工作。

(五)承担城市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环卫、综合管廊、绿地系统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职责。承担城市设计(主要包含风貌特色、形态格局、公共空间、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密度、建筑色彩,以及景观风貌、绿地率等控制性要求)、建筑设计职责。承担城市有机更新、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职责。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六)承担县城规划区内的市政设施、排水(排涝)的管理,负责供水、燃气、生活污水处理等行业管理,负责城建档案的监督管理,拟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公共事业行业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与管理措施,维护运营秩序,保障安全供应。

(七)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与本级有关部门协同实施。

(八)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与监督检查,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责任。

(十)负责全县建设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和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的管理。

(十二)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和人防指挥股、住房保障管理股、村镇建设股、综合股5个职能股室。二层事业单位为:乡村风貌站、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招标投标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所、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三江县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04782407.77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各减少194483642.08元;下降64.98%。减原因是2021年度还有项目竣工结算未支付,年底财政国库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4782407.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782407.77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4782407.77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1907.32元,占10.89%;项目支出93370500.45元,占89.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782407.77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4483642.08元,下降64.98%。减少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957641.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8%。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8286444.46元,同比下降57.21%。减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957641.1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9957.00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5270.75元,占1.57%;卫生健康(类)支出511065.69元,占0.53%;节能环保(类)支出10292433.65元,占10.73%;城乡社区(类)支出53731835.53元,占56%;农林水(类)支出8433139.35元,占8.79%;住房保障(类)支出21353339.18元,占22.25%;其他(类)支出90600.00元,占0.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820182.30元,支出决算为95957641.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88%。其中:

1.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9957.00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4509.28元,支出决算为918153.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每年7月份社保基数调整产生。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2254.64元,支出决算为58711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每年7月份社保基数调整产生。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0223.79元,支出决算为14664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7月份社保基数调整批年初少。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2092.49元,支出决算为273910.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每年7月份社保基数调整产生。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53683.03元,支出决算为90511.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每年7月份社保基数调整产生。

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000000.00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批。

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292433.65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批。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81482.83元,支出决算为353841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提高。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400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批。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496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提高。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376846.76元,支出决算为1887760.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设施。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88289.07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批。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0076.00元,支出决算为26386138.94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设施。

1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为12514400.00元。

16.城乡社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683.48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1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2529031.52元,支出决算为8117079.56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目增加。

18.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350000.00元,年初未列预算。

19.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68139.35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比。

2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40000.00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比。

22.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23512500.00元,支出决算为42664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3.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73835.85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比。

24.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1434100.00元,支出决算为11299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增加。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78381.96元,支出决算为662911.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7月份基数调整批年初少。

26.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550742.87,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比。

27.其他(类)其他(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0600.00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11907.32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31204.3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880703.0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200元,支出决算为25600元,完成预算的62.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300.00元,占3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300.00元,占63.67%。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无这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00.00元,完成预算的51.66%,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年初无购置车辆这项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300.00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主要是租用公务用车经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200.00元,支出决算为16300.00元,完成预算的70.25%,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年初无外宾接待这项预算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300元。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市检查组。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9个、来宾89人次。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24766.62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6197197.62元,下降88.23%。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3516000.00元,支出决算8824766.62元,完成年初预算65.29%,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7456.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还有项目竣工结算未支付,年底财政国库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0615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还有项目竣工结算未支付,年底财政国库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095100.00元,年初未列预算,无法对批。

4.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为56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987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5%。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还有项目竣工结算未支付,年底财政国库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

5.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年初预算为2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3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国库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元,年初未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3个,涉及预算资金49336182.3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3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项目多,涉及工程量大,施工任务重,项目前期准备时间长,由于每个项目从开始立项到施工阶段程序繁琐,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进度,也影响了资金的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加快各项工作任务及项目的推进。(部门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0703.02元,比2020年减少649333.05元,增速下降31.98%,减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开源节流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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