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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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起草有关水利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组织制定、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自治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自治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自治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自治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四)负责自治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执行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自治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自治县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六)指导水行政执法,配合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水事违法案件的处罚工作。协调、解决水事纠纷。
(七)审查水利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及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申报经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九)负责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
(十)组织协调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自治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二)承担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自治县河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自治县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自治县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职能股室11个:局长室、副局长室、办公室、财务室、党建办、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中心、农水饮水安全管理站、水利水资源事务站、河长制工作促进中心、水土保持站。
内设职能股室人员配置情况:局长室(1人)、副局长室(3人)、办公室(2人)、财务室(2人)、党建办(1人)、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3人)、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中心(4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4人)、水土保持和水利水资源事务站(7人)、河长制工作促进中心(4人)。
全县下属供水站:梅林水厂、洋溪水厂、老堡水厂、同乐水厂、林溪水厂、独峒水厂。
第二部分: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00499592.34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各减少54017564.11;下降34.96%。减少原因为人员退休及项目资金减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0499592.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499592.34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0499592.34元,其中:基本支出9219855.31元,占9.17%;项目支出91279737.03元,占90.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499592.34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4017564.11元,下降34.96%。减少原因为人员退休及项目资金减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160134.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78%。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416541.34元,同比下降40.77%。减少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160134.9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441550.00元,占0.58%;农林水(类)支出75718584.94元,占99.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412149.63元,支出决算为76160134.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3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41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19410.77元,支出决算为1423020.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等基数调整。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283935.44元,支出决算为58726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等基数调整。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455573.42元,支出决算为1924162.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等基数调整。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318242.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9.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17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9603.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减。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年初预算为40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77689.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4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88513.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减。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640410.00元,支出决算为710525.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追加。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84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追加。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476.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减。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为653488.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追加。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年初预算1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3488.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减。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年初预算25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10521.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追加。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22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1907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追加。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为18167632.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追加。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为4525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追加。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为22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追加。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28800.00元,支出决算为28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160134.94元,其中:
人员经费8104420.5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15434.7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400元,支出决算为42500.81元,完成预算的97.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906.81元,占53.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94.00元,占46.10%。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22906.81元,占53.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94.00元,占46.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3000元,支出决算为22906.81元,完成预算的99.60%,主要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单位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906.81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400元,支出决算为19594.00元,完成预算的96.05%,减少806元,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无相关工作开展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594.00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莅临检查、考察等。2020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2个、来宾103人次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339457.4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01022.77元,下降6.17%。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24339457.4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776800.00元,支出决算为5776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年初预算为234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38798.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减。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0504.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320672.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5.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06297.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6.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6638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2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85000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5%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附自评表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5434.75元,比2020年减少232395.16元,下降17.24%,减少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源节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469.0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469.03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