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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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三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代表县政府组织实施并依法检查督促贯彻执行情况。
2、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和理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强森林资源的产权管理,建立以森林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市场和流通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森林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3、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林木种苗、国有场站、集体林场、乡(镇)林业站实行管理和指导。
4、统筹规划安排全县林业工业,多种经营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业各项生产建设,并提供服务。对包括竹木生产及加工、林产化工在内的林业产业实行管理指导。
5、贯彻执行林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全县林业财务、林业专项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林业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吸收利用外资发展林业产业,汇编、管理全县林业统计资料,指导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和编报,指导和监督林业基本建设。
6、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的编报、管理、监督;负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运输的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用、占用林地和森林资源评估有偿使用,林地开发利用的监督。
7、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打击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滥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县林区治安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检疫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8、制定本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新产品技术开发和全县科技兴林活动,组织协调并实施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对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开发、山地综合开发等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10、指导全县林业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林业宣传工作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二、机构设置
1、部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三江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局本部内10个职能股室(林业稽查大队、油茶技术推广站、县林业基金管理站、森林资源管护中心、营林技术推广站、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森林防火和安全中心、县绿化工作事务中心、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森林植物检疫站;局下属17个基层事业单位(15个乡(镇)林管站、2个检查站)。经费供给形式: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2、单位编制和人员情况
林业部门人员编制:编制203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195人。①行政编制:行政编制8人②全额财政事业编制: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95人
3、机构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三江县林业局(本级)事业单位,包括:行政、事业。
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81人(在职192人,退休89人),其中:(1)、财政全额供养在职205人(行政13人、事业192人,其中:局本部96人、乡镇林管站96人);(2)、退休99人(行政8人、参公4人、事业77人),临聘人员5人,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122,873,496.49元,支出122,100,495.76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46,845,338.08元,下降27.60%,支出减少46,605,221.07元,下降27.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了470万元,主要是:在职192人人员工资、五险、奖金均比上年有所提高;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56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受县级财力困难的影响,一是:有些项目无法实施;二是:部分重大项目在年末已录入支付系统,但未能支付成功,未能形成账面实际支出,如: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100万元、农业政策保险保费补贴383万元、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406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2873496.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577562.86元;占92.5%;上级补助收入9295933.63元,占7.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100495.76元,其中:基本支出29645815.49元,占24%;项目支出92454680.27元,占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577562.86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4742071.71元,下降32.5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328568.86元,占本年支出89.54%。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313963.11元,同比下降21.71%。减少的原因是:县级财力困难,部分项目未能实施,且部分已完工项目未能及时支付形成账面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328568.8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109,328,568.86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752,004.95元,支出决算为109328568.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7%。其中:
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19980.52元,支出决算为2790453.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公务员工资、五险、奖金均比上年有所提高。
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4633.14元,支出决算为45800.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参公人员工资、五险、奖金均比上年有所提高。
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6373317.13元,支出决算为26806101.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事业人员工资、五险、奖金均比上年有所提高。
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26146000元,支出决算为1205554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县级财力困难的影响,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47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县级财力困难的影响,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9593400元,支出决算为8627613.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县级财力困难的影响,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35904.16元,支出决算为28416093.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县级财力困难的影响,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8.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9.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00元,支出决算为34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056670元,支出决算为44871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县级财力困难的影响,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45815.49元,其中:
人员经费27548463.6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97351.8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2737.52元,支出决算为148410.52元,完成预算的91.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7437.52元,占65.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973元,占34.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增加(减少)原因说明。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97437.52元,支出决算为97437.52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7437.52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5300元,支出决算为50973元,完成预算的78.06%,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陪同人数接待,并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973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检查、督查、巡查及周边各市、县业务往来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973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业务招待。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0个、来宾900人次。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别为4,248994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428108.60元,下降85.18%。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4248994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2489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未能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92454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三江县林业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210.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负责人都能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自评要求,按时保质量地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基本支出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的及时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林业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林农收入得到提高。
三江县林业局共组织对“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油茶产业路、油茶低产低效改造补助”3个重大项目进行了自评,涉及资金4909.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3个重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971.84万元,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公示后反馈部分公益林管护合同存在纠纷,需调解处理后才能发放补助资金,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工作的监管和政策兑现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合同在部分仅签到村屯,发放补助时,村屯按人口分配,由于人口时有变化,导致材料提交较慢,影响资金发放;三是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建设政策性强,项目林地零星分散,涉及面广,验收工作量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偏少,提交的材料不全面,验收工作开展受影响;四是农户账号修改或变动以及长期账户不动,造成发放失败,各乡镇财政所和林业站需重新进行核对,影响兑现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二是深入基层,完善政策,加大纠纷的调处力度,使纠纷得到尽快解决,如实兑现补助资金;三是加大公益林配套资金投入,完善落实公益林管理法规政策,不断调研探索新模式,寻求新方法,通过科学有效的经营管护,实现公益林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发放农户的账号要固定不变,以免造成因发放失败而带来的麻烦;五是加强项目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成效,巩固成果,提高森林生态效益。六是理顺生态效益补偿实施以来存在突出的问题,确保工程健康、稳步推进。
2、油茶产业路衔接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2021年油茶产业路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补助标准:产业路12万元/公里;生产路3万元/公里,分布全县10个乡(镇)。修建产业路建设44条,总里程219.062公里,共兑现补助资金2754.98万元;生产路37条,总里程79.894公里,共兑现补助资金245.02万元,3000万元已全部兑现完毕,资金兑现率达100%。该项目的实施,巩固提高当地产业扶贫成果和带动林业油茶产业发展,方便广大群众林、农产品运输,解决28120人生产运输出行难问题,改善项目实施地交通运行状况。
3、油茶低产低效造林补助950万元,自评得分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我县近几年来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因为短期内发展面积大,分布广,种植地块零星分散,后期管护、管理难度大,技术指导、管护工作跟踪指导不到位;二是部分乡镇验收进度仍然缓慢,验收质量、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各乡镇实施油茶低产林抚育面积大,地块多,存在施工质量差、指导不到位、肥料调度、监管难等诸多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领导高度重视,强调油茶产业是我县扶贫主导产业,是全县农民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油茶产业工作进度,抢占春耕先机,加快完成油茶备耕、种植及验收兑现工作,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加强种苗管理,建设油茶高产高效示范种植基地。强化苗木质量管理,建设一批高产高效示范基地,推广示范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实现油茶产业规划、集约化、标准化发展;三是要加强油茶技术培训和管护指导。对油茶种植管护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对种植、护理技术实地指导,加强抚育管护,确保油茶种植示范基地取得成效。附后《绩效自评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5926.89元,比2020年增加338365.32元,增长47.15%,增加的原因:2021年增加了油茶培训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7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公务用车5辆;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