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10-1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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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三江县就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公共就业服务,具体负责就业和再就业的实施工作;负责再就业培训,按规定为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再就业援助;负责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管理;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小企业、社区就业实体和生产自救实体等扩大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负责城镇劳动力新增就业的统计和失业登记;公益性岗位开发,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和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加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尤其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实现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落实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于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层机构,本年机构设置无变动。

第二部分: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1165513.21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各增加16526302.31元;增长67.07%。增加原因主要是专项资金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5532931.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32931.21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 0% ;事业收入0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5532931.21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368.9元,占5%;项目支出33912562.31元,占95%;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165513.21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526302.31元,增长67.07%。增加原因主要是其他扶贫支出功能科目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乡村性公益岗补贴,2020年该项目调整指标到各乡镇列支,因此收支增长幅度大,与2020年相比增加9530445.99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532931.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526302.31元,同比增长86.95%。增加原因主要是专项资金收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532931.2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元,占0%;教育(类)支出0元,占 0%;科学技术(类) 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00949.84元,占66.14%;农林水(类)支出12029426.73元,占33.85%;住房保障(类)支出2554.64元,占0.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532931.21元,支出决算为35532931.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611751.74元,支出决算为1611751.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4491元,支出决算为9044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41.42元,支出决算为4041.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21.1元,支出决算为202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16275元,支出决算为5162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96828.02元,支出决算为296828.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165541.56元,支出决算为15165541.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年初预算为6331588.99元,支出决算为6331588.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13638元,支出决算为32136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年初预算为2484199.74元,支出决算为2484199.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54.64元,支出决算为2554.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03685.90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4179.8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6189.0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0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无购置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元。主要是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无用于开展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餐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宾28人次。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元。与 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持平。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0元,完成年初预算0%,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 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元,为0支出。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涉及预算资金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因为年初预算县级配套项目无30万以上的项目无需设置绩效自评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189.05元,比2020年264029.40元减少77840.35元,下降29.48%,减少原因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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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三江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19 16:00

来源: 三江县财政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三江县就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公共就业服务,具体负责就业和再就业的实施工作;负责再就业培训,按规定为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再就业援助;负责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管理;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小企业、社区就业实体和生产自救实体等扩大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负责城镇劳动力新增就业的统计和失业登记;公益性岗位开发,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和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加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尤其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实现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落实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于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层机构,本年机构设置无变动。

第二部分: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1165513.21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各增加16526302.31元;增长67.07%。增加原因主要是专项资金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5532931.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32931.21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 0% ;事业收入0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5532931.21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368.9元,占5%;项目支出33912562.31元,占95%;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165513.21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526302.31元,增长67.07%。增加原因主要是其他扶贫支出功能科目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乡村性公益岗补贴,2020年该项目调整指标到各乡镇列支,因此收支增长幅度大,与2020年相比增加9530445.99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532931.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526302.31元,同比增长86.95%。增加原因主要是专项资金收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532931.2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元,占0%;教育(类)支出0元,占 0%;科学技术(类) 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00949.84元,占66.14%;农林水(类)支出12029426.73元,占33.85%;住房保障(类)支出2554.64元,占0.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532931.21元,支出决算为35532931.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611751.74元,支出决算为1611751.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4491元,支出决算为9044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41.42元,支出决算为4041.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21.1元,支出决算为202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16275元,支出决算为5162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96828.02元,支出决算为296828.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165541.56元,支出决算为15165541.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年初预算为6331588.99元,支出决算为6331588.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13638元,支出决算为32136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年初预算为2484199.74元,支出决算为2484199.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54.64元,支出决算为2554.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03685.90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4179.8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6189.0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0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无购置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元。主要是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无用于开展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餐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宾28人次。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元。与 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持平。其中,支出情况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0元,完成年初预算0%,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 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元,为0支出。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涉及预算资金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因为年初预算县级配套项目无30万以上的项目无需设置绩效自评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189.05元,比2020年264029.40元减少77840.35元,下降29.48%,减少原因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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