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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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人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人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做好安置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发展规划。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职能股室4个(综合管理股、人事管理股、社会保障股、就业培训股)。下属参公事业单位3个(人才交流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
(1)单位编制情况:单位人员编制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公务员13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参公编制9人。
(2)单位实有人员情况:在职人员25人,其中:行政16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参公人员7人。具体:①公务员16人。②行政工勤人员2人:高级工1人,初级工1人。③参公人员7人。
(3)离退休人员情况:行政退休18人。
(4)其他人员情况:独生子女保健津贴2人,其中:双职工2人。
机构情况,根据机构改革精神,由原来的6个股室变为3个。人员情况,根据机构改革精神,划拨2个行政编制给组织部,增加一个参公编制。
第二部分:人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电子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人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21年度收入总计181107037.21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7776918.14元;下降9.2%。减少原因是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2021年度支出总计181107037.21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减少17776918.14元;下降9.2%。减少原因是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75474455.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474455.21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75474455.21元,其中:基本支出21945443.68元,占12.51%;项目支出153529011.53元,占87.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107037.21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减少17776918.14元,同比下降9.2%。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5474455.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776918.14元,同比下降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5474455.2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993267.69元,占91.75%;卫生健康支出1662891.15元,占0.95%;农林水(类)支出12044426.73元,占6.86%;住房保障(类)支出773869.64元,占0.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7709609.8元,支出决算为175474455.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9799801.47元,支出决算为28551225.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工作经费增加;2021年县聘人员工资全部由我局发放,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为2318155.43元,支出决算为4803841.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2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575175.98元,支出决算为3112418.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6%;综合业务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61390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年初预算为5783513.86元,支出决算为6866334.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2%;劳动关系和维权支出年初预算为27075元,支出决算为2005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9%;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元,支出决算为3240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5%;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9070231.2元,支出决算为13654770.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4%;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为15528403.39元,支出决算为18384541.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1年有人员调入,社保缴费增加。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2268.93元,支出决算为1054973.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6134.46元,支出决算为579567.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1%;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14010000元,支出决算为167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6%;
3、就业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13130000元,支出决算为20978644.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包含提前下达的第一批就业资金,年中又下达了第二批就业资金;其中职业培训补贴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516275元;社会保险补贴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296828.02;公益性岗位补贴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500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13130000元,支出决算为15165541.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
4、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年初预算为90493083元,支出决算为85972896.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标准提高。其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补助年初预算为90493083元,支出决算为85972896.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
5、财政代缴社会保险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70000元,支出决算为59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其中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70000元,支出决算为597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追加预算。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665000元,决算支出为12044426.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下达衔接资金用于支付脱贫户交通补贴以及发放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中其他扶贫年初预算为45000元,决算支出为32286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1.75%;社会发展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支出为6331588.99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年初预算为1620000元,决算支出为2484199.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35%。
7、卫生和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964120.24元,决算支出为1662891.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项目新增非财政拨款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945340.8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492941.11元,支出决算为484676.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2%;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470639.13元,支出决算为232873.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8%;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45340.8元,年初无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为年初预算为759201.7元,决算支出为773869.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所需经费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759201.7元,决算支出为773869.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45443.68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04424.4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841019.2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275元,支出决算为45098元,完成预算的97.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000元,占5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098元,占42.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6000元,支出决算为2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没有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000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275元,支出决算为19098元,完成预算的94.19%,减少原因说明: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接地费用以及接待次数。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元。无外宾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098元。主要用于工作接待。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4个、来宾223人次。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258886.09元,下降100%。其中,支出情况为: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0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元。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7个,涉及预算资金19447763.2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涉及的个项目自评得分均为100分。五个项目分别为:1“三支一扶”人员补贴项目1527840元,根据桂人社函[2019]186号、桂三支一扶办[2020]3号文件精神,服务单位要给予“三支一扶”人员每月不低于600元补贴;继续落实“三支一扶”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岗位等级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员以下或十一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标准,同时按照第一档标准为在岗“三支一扶”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该项目绩效自评评分为100分。2、县聘人员工资及劳务费项目7517023.2元,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聘用编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政规(2020)3号,建立“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市场运作机制,2021年县聘人员由劳务公司管理,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2020年10月份以后录用的县聘人员全部由劳务公司管理,2020年12月到期的县聘人员2021年全部由我单位做预算,2021年12月到期县聘人数为206人。该项目绩效自评评分为100分。3、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经费600000元,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才小高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三办〔2019〕109号文),三人社会纪〔2019〕9号同意建设人才小高地,我县建立三江县人民医院建设县级临床医学人才小高地、三江县中医院建设县级临床医学人才小高地,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建设优资教育人才小高地,同意县茶叶产业化管理办公室建设茶叶产业人才小高地,该项目绩效自评评分为100分。4、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补贴项目,已拨付49512人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补贴4890000元,保障了参保人员每月待遇补贴的发放,改善参保人员退休生活,完成绩效目标;5、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补贴,已拨付我县被征地农民人口800人,合计2016000元,实现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完成绩效目标;6、2021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完成缴费补贴174659人,经费1035100元,减轻居民缴费负担,促进城乡一体化形成,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成绩效目标;7、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的补贴1861800元,完成代缴44500人,减轻了贫困残疾人、特困人群的缴费压力,扩大了社会保障的范围,完成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运行效益监控显示,项目设置基本合理规范,部门绩效目标设置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部门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41019.26元,比2020年增加6815873.88元,增长336.56%,增加原因是2021年县聘人员工资全部在我局发放,放在劳务费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5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