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县燕钧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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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燕钧天然气有限公司:
贵公司报来的《三江县燕钧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价格联动申请》(三燕报〔2023〕3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1〕313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经对你公司2023年4月-2023年9月燃气购进成本进行审核,居民用气平均上游价格浮动超过5%,同意启动联动调整机制。非居民用气平均上游价格浮动未达到5%,不启动联动调整机制。
二、在合理疏导对冲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4.89元/立方米调整为4.59元/立方米。特殊用户用气销售价格由5.38元/立方米调整为5.0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5.21元/立方米(不调整)。
三、执行时间:居民用气2023年10月24日-2024年4月23日,非居民用气2023年10月24日-2024年1月23日。做好价格调整宣传和公示。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