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县燕钧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价格 联动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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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燕钧天然气有限公司:
贵公司10月10日报来《三江县燕钧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价格联动申请》(三燕报〔2022〕25号)收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1〕313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贵公司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价格实行上下游联动调整。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同意启动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经审核,你公司拟调整居民用气计算期(2022年10月-2023年3月)平均上游价格与现行(2022年4月-2022年9月)平均上游价格相比,增加0.51元/立方米,上涨幅度9.12%,超过规定的5%,但计算期为预计采购价,符合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启动条件,由于群众反映疑似你公司存在居民用气乱收费行为,待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再决定调整,所以本次对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不进行联动调整。非居民用气计算期(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平均上游价格与现行(2022年7月-2022年9月)平均上游价格相比,减少0.52元/立方米,下降幅度9.83%,超过规定的5%,符合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启动条件。
二、联动调整金额。按照价格联动调整金额=(计算期平均上游价格-现行平均上游价格)÷(1-核定供销差率),供销差率按3年运行(含)以上的管网不超过4%确定,即核算非居民用气联动调整金额为-0.54元/立方米。
三、销售价格。你公司供应的管道燃气联动调整后的销售价格为:现行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金额。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4.89元/立方米(本次居民用气价格联动不调整),特殊用户用气销售价格为5.38。非居民用气现行销售价格为6.17元/立方米,即调整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5.63元/立方米。
四、此次价格联动调整执行时间。居民用气和特殊用户2022年10月24日-2023年4月23日。非居民用气2022年10月24日-2023年1月23日
五、其他要求。在此次价格联动周期内按上次价格联动周期收取非居民用气费用的,请你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补给用户。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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