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江县2024年收籽油菜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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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江县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决策部署,千方百计挖掘冬种收籽油菜扩面潜力,克难攻坚提升油料产能,做好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现将《三江县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6日
三江县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4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和油料,见到可考核的成效的重要指示,千方百计挖掘冬种收籽油菜扩面潜力,完成柳州市下达我县0.35万亩收籽油菜的任务,克难攻坚提升油料产能,实现稳粮增油、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补贴对象范围及资金使用
(一)补贴对象
在我县范围内种植的2023年收籽油菜种植者(冬种),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核验确认,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生产者,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享受产业奖补的种植者不得重复享受此项补贴。
(二)资金使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下达我县收籽油菜补贴资金12.9万元和上年结转结余的收籽油菜补贴资金2.8467万元(桂整合〔2022〕38号),全部用于直接补贴2023年收籽油菜种植者。
三、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核验和县级抽查审核确认的收籽油菜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标准
全县执行统一补贴标准,具体标准是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及上年结余资金和我县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107.29元以内(不包括其他来源的资金和市、县安排的资金)。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收籽油菜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拨至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财政所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
各乡(镇)要抓紧农时、集中力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在2024年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五、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按照“政策宣传—组织申报—核验公示—汇总上报—抽查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公告—发放”的程序进行。
(一)政策宣传(3月18日-3月31日)。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严明纪律,避免发生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的群众上访、投诉事件。
(二)组织申报(4月13日前)。村委统一组织本村申报者申请,审核整理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盖章后统一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
(三)核验公示(4月25日前)。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组织审核验收,进行审核确认后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要进行二次公示。
(四)汇总上报(4月27日前)。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进行汇总,并以正式文件呈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五)抽查审核(5月10日前)。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开展抽查核验工作,原则上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个村,每个村随机抽3-5户进行核验。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所在涉乡(镇)重新核实、公示。
(六)报县人民政府审定(5月15日前)。审核无误后,由县农业农村、财政局整理形成补贴资金发放方案,联合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七)批复和公告(5月底前)。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各乡(镇)的补贴对象、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收到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后,各乡(镇)要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在补贴对象所在村打印张贴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
(八)发放补贴资金(6月底前)。各乡(镇)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印发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各乡(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核拨。乡(镇)财政所收到补贴资金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给补贴对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此项补贴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确保完成扩种收籽油菜面积任务。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等工作,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补贴相关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整理审核、公示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做好抽查核验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做好典型宣传。各乡(镇)要加大收籽油菜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会议、培训、微信群、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种植成效,调动农民稳粮增油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工作要求。各乡(镇)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适时组织工作组进行督促指导。
(五)整理台账归档。项目乡(镇)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六)做好项目总结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上旬将此项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全县汇总后于2024年6月中旬报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杨澜,联系电话:8614098;县财政局联系人:杨勤妮,联系电话:8621206。
附件:1.乡(镇)关于申报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的公告书(参考格式)
2.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农户申报表(普通农户参考格式)
3.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种植大户)申报表(参考格式)
4.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申报表(参考格式)
5.村委申报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汇总表(参考格 式)
6.乡镇申报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面积汇总表(参考格式)
7.乡镇报送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面积的函(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