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23年稻谷生产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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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2023年稻谷生产补贴工作,现将我县2023年稻谷生产补贴申请指南公示如下。
补贴标准
全县执行统一补贴标准,由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 总量、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核验确认后的补贴面积总数等因素据实测算确定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范围
1.补贴范围:在全县种植水稻的15个乡(镇)实施。
2.补贴对象:水稻生产者(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 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年内种植水稻的所有生产者均可自愿申报补贴。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范围,否则不给予补贴。旱改水的稻田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为水田,并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范围。
申请指南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严格稻谷补贴程序要求。要按照政策宣传发动— 组织申报— 乡级审核— 公示(由乡 镇人民政府组织)— 汇总上报— 县级联合审核(包括现 场核验)— 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批复公告— 发放的程序进行。
补贴结果
由县(市、区)财政局或 乡镇财政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原则上全部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管理系统兑付给补贴对象,不允许现金兑付。
监督渠道
三江县农业农村局推广站,联系电话:8614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