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3-11-15 17:20   
  • 字体大小:[
  • ]

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县交通行业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我局的管理职能,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市、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查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行业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二、目标任务

  1.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3.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协同推进,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办事窗口等信息载体,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实施细则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行使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表,通过抓阄和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局属各行业监管单位要根据行业监管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查对象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局属各监管单位要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按照“双随机”要求,协调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三楼局办公室,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同时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对被抽取的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查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查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县交通行业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我局的管理职能,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市、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查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行业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二、目标任务

  1.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3.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协同推进,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办事窗口等信息载体,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实施细则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行使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表,通过抓阄和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局属各行业监管单位要根据行业监管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查对象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局属各监管单位要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按照“双随机”要求,协调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三楼局办公室,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同时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对被抽取的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查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查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15


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1115日印发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15 17:20

来源: 三江县交通运输局

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县交通行业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我局的管理职能,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市、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查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行业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二、目标任务

  1.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3.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协同推进,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办事窗口等信息载体,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实施细则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行使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表,通过抓阄和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局属各行业监管单位要根据行业监管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查对象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局属各监管单位要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按照“双随机”要求,协调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三楼局办公室,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同时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对被抽取的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查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查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县交通行业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我局的管理职能,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市、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查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行业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二、目标任务

  1.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3.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协同推进,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办事窗口等信息载体,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实施细则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行使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表,通过抓阄和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局属各行业监管单位要根据行业监管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查对象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局属各监管单位要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按照“双随机”要求,协调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三楼局办公室,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同时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对被抽取的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查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查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15


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1115日印发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