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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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号)文件精神,分配我县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8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63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73万元。2024年6月7日,经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通知〔2024〕108号》,同意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如下: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635万元:
(一)县乡村振兴局:1599.6万元;
(二)县农业农村局:35.4万元。
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73万元:
县委统战部:173万元。
现将三江县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地址:三江县古宜镇雅谷路72号
联系电话:0772-8613790
电子邮箱:sjxxczxj@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1.关于审定 2024 年中央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常务会议决定通知〔2024〕108号)
2.三江县2024年中央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