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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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整合〔2022〕39号)下达三江县2023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259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25548万元,以工代赈资金531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8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桂整合〔2022〕39号)下达三江县2023年自治区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19万元。柳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22〕986号)下达三江县2023年市本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63万元。2023年1月31日,经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通知〔2023〕3号》,同意2023年第一批资金及项目安排如下:
一、中央资金:27259万元(桂整合〔2022〕39号)
(一)县委统战部:1180万元。
1.县委统战部实施产业发展项目1090万元;
2.县委统战部实施基础设施项目80万元;
3.县委统战部实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0万元。
(二)县发改局:1531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53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00万元)。
1.县发改局实施产业发展项目708万元;
2.县发改局实施基础设施项目823万元;
(三)县乡村振兴局:10142.5万元。
1.县乡村振兴局实施产业发展项目6848万元;
2.县乡村振兴局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610.5万元;
3.县乡村振兴局实施就业保障项目1684万元。
(四)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000万元。
(五)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实施产业发展项目:2000万元。
(六)县林业局实施产业发展项目:4000万元。
(七)县农业农村局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050万元。
(八)县易服中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融资利息及地方政府债券利息项目:771万元。
(九)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村庄规划编制项目:1584.5万元。
(十)县水利局实施饮水安全工程项目:1000万元。
(十一)县住建局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000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6419万元(桂整合〔2022〕39号)
(一)县乡村振兴局:4179万元。
1.县乡村振兴局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045万元;
2.县乡村振兴局实施基础设施项目515万元;
3.县乡村振兴局实施就业保障项目619万元。
(二)县水利局实施饮水安全工程项目:1000万元。
(三)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40万。
(四)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实施产业发展(旅游)项目:1000万元。
三、柳州市资金:6263万元(柳财预〔2022〕986号)
(一)县委组织部实施基础设施项目:565万元。
(二)县水利局实施饮水安全工程项目:500万元。
(三)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基础设施项目:500万元。
(四)县乡村振兴局:3362万元。
1.县乡村振兴局实施基础设施项目2562万元;
2.县乡村振兴局实施教育培训项目800万元。
(五)县林业局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76万元。
(六)县易服中心实施基础设施项目:460万元。
(七)县住建局实施基础设施项目:500万元。
现将三江县2023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地址:三江县古宜镇雅谷路72号
联系电话:0772-8613790
电子邮箱:sjxxczxj@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三乡振报〔2023〕7号)关于上报2023年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会议决定3号)
三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