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23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种植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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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2023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种植业)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将“土专家”、“田秀才”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农村实用人才逐步吸纳为农技推广服务的重要力量。以助力产业发展为导向,继续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聘一批关键时刻顶得上、技术服务有特长的特聘农技员,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6号)和《三江侗族自治县2023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特聘农技员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特聘农技员2名
二、招聘条件
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必备的身体条件。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聘: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龙头企业等)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4日-9月1日。
2、报名方式:请于2023年9月1日前将个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书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sjx@lzsnyncj.com,联系方式:座机0772-8611923、手机18276710490。
(二)面试
面试考核工作由三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考核组按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三)研究决定
面试考核等工作结束后,结合岗位条件和面试成绩,择优提交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三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由三江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一期1年,试用期1个月。
四、工资福利待遇
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3.6万元/年,从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桂整合〔2023〕9 号)中列支。具体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补助3000元(含五险),与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享受同等下乡出差补助。每月根据考核结果,以工资形式发放(具体发放方法见服务协议)。
附件:个人基本信息情况表(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