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江峰街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8611234
负责人:石昌宇
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他上级部门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七)收集、编辑、报送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八)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服务。
(十)负责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自治区、柳州市和自治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自治县外事工作的有关事务。
(十三)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 第一秘书股
负责自治县县长政务活动安排,配合有关股室协调自治县副县长政务活动的安排。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关政务活动的安排。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起草自治县县长的讲话、调研报告。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撰写上述会议纪要。处理自治县县长的文电、信函、批示,协调督查部门和各有关股室确保自治县县长批示和指示的落实。
(二)第二秘书股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政务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及材料。处理和督办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专题会议会务工作及会议纪要撰写。办理相关部门的文电工作。负责起草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自治区、柳州市和自治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
(三)文书股
负责文电收发、运转、交换、催办等方面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调阅。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公文规范审核、档案管理、保密和机要通信工作。
(四)综合股(值班室)
负责办理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事务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决策部署。协调推进三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因公出访来访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自治县领导对外交往事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接收并办理通过值班室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以及县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节假日值班安排,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办理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组织的各种会议通知及政府大楼会议室、公务用车、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接待信访人员,办理或转送相关信访案件。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的各种信件、报刊杂志的收订和分发。
(五)信息股
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编辑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参阅信息资料、政府大事记。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规章制度。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和业务培训、本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应用、培训及维护管理工作。
(六)党建室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财务股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办公室预算、工资统发核算、各类财务报表统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向领导提供会计信息。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劳资工作。承担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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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13 09:47
来源: 三江县政府办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江峰街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8611234
负责人:石昌宇
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他上级部门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七)收集、编辑、报送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八)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服务。
(十)负责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自治区、柳州市和自治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自治县外事工作的有关事务。
(十三)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 第一秘书股
负责自治县县长政务活动安排,配合有关股室协调自治县副县长政务活动的安排。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关政务活动的安排。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起草自治县县长的讲话、调研报告。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撰写上述会议纪要。处理自治县县长的文电、信函、批示,协调督查部门和各有关股室确保自治县县长批示和指示的落实。
(二)第二秘书股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政务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及材料。处理和督办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专题会议会务工作及会议纪要撰写。办理相关部门的文电工作。负责起草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自治区、柳州市和自治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
(三)文书股
负责文电收发、运转、交换、催办等方面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调阅。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公文规范审核、档案管理、保密和机要通信工作。
(四)综合股(值班室)
负责办理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事务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决策部署。协调推进三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因公出访来访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自治县领导对外交往事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接收并办理通过值班室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以及县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节假日值班安排,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办理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组织的各种会议通知及政府大楼会议室、公务用车、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接待信访人员,办理或转送相关信访案件。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的各种信件、报刊杂志的收订和分发。
(五)信息股
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编辑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参阅信息资料、政府大事记。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规章制度。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和业务培训、本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应用、培训及维护管理工作。
(六)党建室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财务股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办公室预算、工资统发核算、各类财务报表统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向领导提供会计信息。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劳资工作。承担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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