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民政局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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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结合本局实际,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作出如下公开服务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确保政令畅通。
二、切实履行职能
一是对法律法规赋予民政局履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认真办理,努力提高效率。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城市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对象“按标施保”。对流浪乞讨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实施有效救助。
三是严格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坚持每年公告一次使用情况,特殊情况及时公告。
四是认真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增加投入,保证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水平。
五是全面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工作,促进基层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六是认真搞好老年人高龄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七是规范民间组织、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八是监督检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竭诚做好服务
一是认真履行“八项工作承诺”,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树立民政人的良好形象。
二是落实机关效能建设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在各项业务办理中,坚持有接必办,做到文明办事、热情周到、服务规范、及时高效。
四、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县民政局职能,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和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做到依法行政。
投诉监督电话为:0772-8612510
三江县民政局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三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查询。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