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禄乡:富禄乡机构概况

来源: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4-01-24 17:00    |  作者: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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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 三江侗族自治县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三江县富禄苗族乡河西街2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72—8721022

传真电话: 0772—8721163

监督电话: 0772—8721462

邮政编码:545514

电子邮箱:fulu8721022@126.com 

工作职责: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经济发展职能;增强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公共管理职能。

内设机构:

整合归并相近职能,综合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党政机构设置

设置综合性党政机构4个。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乡党委和人民政府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件档案、信息报送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2.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本乡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乡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3.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以及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教育、科工贸和信息化、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务等社会经济事务综合行政管理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统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管理等工作。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平安创建、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等工作。

不再保留原设置的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乡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

(二)事业单位设置

设置事业单位6个。

1.富禄苗族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富禄苗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富禄苗族乡消防服务工作站牌子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村容村貌、应急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受委托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本辖区内消防安全的事务性、服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富禄苗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富禄苗族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授权或委托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4.富禄苗族乡农业农村工作站,加挂富禄苗族乡乡村振兴工作站牌子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本辖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指导及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本辖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情调查、防控、监测报告协助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承担防汛抗旱、河长制、田长制、农村饮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协助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富禄苗族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富禄苗族乡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关于民族宗教、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民族宗教、民政、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卫生健康、计生协会、医疗保障、扶残助残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上述领域相关工作的统计、培训工作。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6.富禄苗族乡林业工作站。主要宣传贯彻执行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林业生产活动的指导工作完成林长制、林业有害生物、林权制度改革等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预防、卫星热点核查并及时反馈工作;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巡查、保护工作。保护管理本辖区内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协助管理林木采伐工作和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乡村护林队伍管理工作。开展造林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等工作做好林木采伐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不再保留原有的富禄苗族乡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富禄苗族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富禄苗族乡扶贫和水利站、富禄苗族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富禄苗族乡农业农村工作站、县林业局管理的富禄苗族乡林业管理站,其承担的职责,相应调整到新设立的各事业单位。

(三)派出机构设置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属于县直部门派出机构,实行上级部门与乡党委政府双重领导,服从所在乡的统筹协调。

(四)机关编制和领导职数

机关行政编制29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 0 名。

领导职数12名。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为乡长),党委统战委员、副乡长1名,党委委员、副乡长1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党委组织委员1名,党委宣传委员1名,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1名;人大主席1名;副乡长2名。

(五)事业单位编制

全乡事业单位编制总共45名。

1.富禄苗族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全额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副主任2名

2.富禄苗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全额事业编制2名,设站长1

3.富禄苗族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全额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副主任1名

4.富禄苗族乡农业农村工作站(乡村振兴工作站)财政全额事业编制11名,设站长1,副站长2名

5.富禄苗族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财政全额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副主任1名

6.富禄苗族乡林业工作站财政全额事业编制8名,设站长1,副站长1名

(六)人员转隶和资产管理

事业单位职责调整或机构整合后,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承担划转职责的人员连同编制一并转隶到新机构离退休人员等要按照其原从事的工作岗位划入对应的新的机构管理。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对调整、撤并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并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接收、划转等手续。

三、领导分工简介

吴家武(乡党委书记)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联系富禄社区(动向苗寨)、匡里村

吴国聪(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联系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岑洞村、高安村

杨正华(乡人大主席) 持乡人大全面工作。主管维稳、法制,分管基层立法联系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管理等方面工作,国家移民管理局(广州边检总站、上海边检总站)定点帮扶等方面工作。联系大顺村

杨振克(乡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好党组织建设工作、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工会、关工委、农业农村(粮食安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经)、统计、粤桂帮扶联系乡村振兴工作站、岑旁村。

周德义(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纠风、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方面工作。

范睿智(乡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政法、武装工作。分管综治、信访、维稳、司法、法制、调处、610办、禁毒、扫黑除恶、退役军人管理、321国道和208省道征地拆迁等方面工作。联系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司法所、退役军人管理站、禁毒办、扫黑办、龙奋村。

陈群燕(乡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建设工作,分管组织振兴、人才振兴,组织人事编制、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绩效、档案、保密方面工作。联系党建办、高岩村。

群(乡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分管文化振兴、年鉴、乡志、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新闻出版和电影、医疗保障、网络舆情、党史学习、信息报送方面工作,代管审计供电供水、气象、经贸、供销、公共节能工作。联系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纯德村。

吴时进(乡党委统战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事务)、民族团结。协助乡长分管审计、科技工贸、供电供水、气象、经贸、供销、招商引资、公共节能等方面工作。联系供电所、培进村、甲圩村。

王现成(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协助乡长分管教育、财政金融、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就业社保、政务服务(大数据)、生态振兴(林业)森林防火、预防溺水等方面工作,联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财政所、中学、中心校、信用社、林管站、归述村。

杨安梅(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协助乡长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水利(河长制)工作、民政残联、共青团、妇联、“三改”方面工作,代管科技工贸工作。联系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富禄村。

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协助乡长分管农业农村(粮食安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经)统计、土地确权、安全生产、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农业农村工作站、社会经济发展办(统计办)、应急管理办仁里村。

吴程聪(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持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协助乡长分管“两违”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乡村风貌提升等工作,联系岑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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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富禄乡:富禄乡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 2024-01-24 17:00

来源: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作者: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 三江侗族自治县富禄苗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三江县富禄苗族乡河西街2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72—8721022

传真电话: 0772—8721163

监督电话: 0772—8721462

邮政编码:545514

电子邮箱:fulu8721022@126.com 

工作职责: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经济发展职能;增强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公共管理职能。

内设机构:

整合归并相近职能,综合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党政机构设置

设置综合性党政机构4个。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乡党委和人民政府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件档案、信息报送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2.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本乡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乡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3.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以及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教育、科工贸和信息化、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务等社会经济事务综合行政管理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统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管理等工作。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平安创建、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等工作。

不再保留原设置的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乡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

(二)事业单位设置

设置事业单位6个。

1.富禄苗族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富禄苗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富禄苗族乡消防服务工作站牌子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村容村貌、应急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受委托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本辖区内消防安全的事务性、服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富禄苗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富禄苗族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授权或委托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4.富禄苗族乡农业农村工作站,加挂富禄苗族乡乡村振兴工作站牌子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本辖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指导及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本辖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情调查、防控、监测报告协助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承担防汛抗旱、河长制、田长制、农村饮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协助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富禄苗族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富禄苗族乡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关于民族宗教、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民族宗教、民政、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卫生健康、计生协会、医疗保障、扶残助残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上述领域相关工作的统计、培训工作。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6.富禄苗族乡林业工作站。主要宣传贯彻执行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林业生产活动的指导工作完成林长制、林业有害生物、林权制度改革等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预防、卫星热点核查并及时反馈工作;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巡查、保护工作。保护管理本辖区内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协助管理林木采伐工作和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乡村护林队伍管理工作。开展造林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等工作做好林木采伐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不再保留原有的富禄苗族乡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富禄苗族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富禄苗族乡扶贫和水利站、富禄苗族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富禄苗族乡农业农村工作站、县林业局管理的富禄苗族乡林业管理站,其承担的职责,相应调整到新设立的各事业单位。

(三)派出机构设置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属于县直部门派出机构,实行上级部门与乡党委政府双重领导,服从所在乡的统筹协调。

(四)机关编制和领导职数

机关行政编制29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 0 名。

领导职数12名。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为乡长),党委统战委员、副乡长1名,党委委员、副乡长1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名,党委组织委员1名,党委宣传委员1名,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1名;人大主席1名;副乡长2名。

(五)事业单位编制

全乡事业单位编制总共45名。

1.富禄苗族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全额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副主任2名

2.富禄苗族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全额事业编制2名,设站长1

3.富禄苗族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全额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副主任1名

4.富禄苗族乡农业农村工作站(乡村振兴工作站)财政全额事业编制11名,设站长1,副站长2名

5.富禄苗族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财政全额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副主任1名

6.富禄苗族乡林业工作站财政全额事业编制8名,设站长1,副站长1名

(六)人员转隶和资产管理

事业单位职责调整或机构整合后,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承担划转职责的人员连同编制一并转隶到新机构离退休人员等要按照其原从事的工作岗位划入对应的新的机构管理。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对调整、撤并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并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接收、划转等手续。

三、领导分工简介

吴家武(乡党委书记)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联系富禄社区(动向苗寨)、匡里村

吴国聪(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联系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岑洞村、高安村

杨正华(乡人大主席) 持乡人大全面工作。主管维稳、法制,分管基层立法联系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管理等方面工作,国家移民管理局(广州边检总站、上海边检总站)定点帮扶等方面工作。联系大顺村

杨振克(乡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好党组织建设工作、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工会、关工委、农业农村(粮食安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经)、统计、粤桂帮扶联系乡村振兴工作站、岑旁村。

周德义(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纠风、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方面工作。

范睿智(乡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负责政法、武装工作。分管综治、信访、维稳、司法、法制、调处、610办、禁毒、扫黑除恶、退役军人管理、321国道和208省道征地拆迁等方面工作。联系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司法所、退役军人管理站、禁毒办、扫黑办、龙奋村。

陈群燕(乡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建设工作,分管组织振兴、人才振兴,组织人事编制、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绩效、档案、保密方面工作。联系党建办、高岩村。

群(乡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分管文化振兴、年鉴、乡志、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新闻出版和电影、医疗保障、网络舆情、党史学习、信息报送方面工作,代管审计供电供水、气象、经贸、供销、公共节能工作。联系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纯德村。

吴时进(乡党委统战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事务)、民族团结。协助乡长分管审计、科技工贸、供电供水、气象、经贸、供销、招商引资、公共节能等方面工作。联系供电所、培进村、甲圩村。

王现成(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协助乡长分管教育、财政金融、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就业社保、政务服务(大数据)、生态振兴(林业)森林防火、预防溺水等方面工作,联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财政所、中学、中心校、信用社、林管站、归述村。

杨安梅(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协助乡长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水利(河长制)工作、民政残联、共青团、妇联、“三改”方面工作,代管科技工贸工作。联系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富禄村。

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协助乡长分管农业农村(粮食安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经)统计、土地确权、安全生产、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农业农村工作站、社会经济发展办(统计办)、应急管理办仁里村。

吴程聪(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持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协助乡长分管“两违”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乡村风貌提升等工作,联系岑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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