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禄乡:富禄乡人民政府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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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一、规范机关行政行为。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坚决实现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抓好定期对现有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工作,降低收费标准,杜绝各种名目的连带收费、搭车收费。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严格监控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实行优质、高效服务,切实抓好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所有服务窗口设在便民服务中心,中心外有干部监督岗,标明干部工作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党员服务承诺、挂牌上岗和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度,进一步健全考勤、效能考评等制度,坚持首问责任制,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服务群众,对前来办事人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实行ab岗零缺位工作制,规范工作人员办事行为。设立乡主要领导信箱,欢迎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加强我乡机关效能建设。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对申办事项手续不全的,将所需具备的条件和程序一次性告知申办对象;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决不推诿扯皮,对程序性的事项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四、加强政务公开,严守廉政纪律。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洁自律职责,层层分解目标,认真抓好落实。健全乡财务、招待费、政务公开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收支两条线。对计划生育指标、少生快富、土地审批、粮食直补、扶贫款物和农村低保等农民关注的热点内容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健全监督举报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