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5007819318G/2022-24758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28日
- 标 题:
- 三政办发〔2022〕39号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三政办发〔2022〕39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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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办发〔2022〕39号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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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三政办发〔2022〕39号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地方志
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
为推动三江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及其成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桂政办发〔2022〕3号)和《柳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柳政办〔2022〕17号)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期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修志、依法治志,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列入自治区第二轮规划编纂任务的《三江侗族自治县志(1986—2005)》于2015年重新启动,在原稿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18年11月底召开评稿会,2019年10月召开审验会并通过审查验收,2020年获得出版号。综合年鉴自2018年起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县史志部门指导良口乡和里村基本完成村志编纂工作,并得到自治区地方志部门的扶持。持续开展地情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为修志编鉴写史及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夯实基础。
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县、乡镇、村(社区)地方志工作推进参差不齐,发展不均衡、不全面的现象仍然存在;地方志工作基本保障落实不够到位,依法治志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编纂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充分,修志为用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专业修志人员断层断档现象普遍存在,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业务素质亟待提升等。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总体要求,以存史、资政、育人为目标,坚持依法修志、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修用结合的原则,以志鉴编修为重点,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社会为方向,为全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新三江贡献方志力量。
三、总体目标
将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列入我县“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推进实施。到2025年,第三轮县志编修全面启动,综合年鉴编纂和精品年鉴工程打造持续开展,乡村史志编修为乡村振兴“铸魂”示范效应初步彰显,旧志古籍整理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深入开展,三江方志馆和地方志平台品牌建设同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地方志事业保障机制全面构建,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强。
四、主要任务
(一)科学谋划第三轮修志工作。在全面、深刻地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从组织推进、框架设计、资源调配、质量把控及系统管理等方面,科学制定第三轮修志工作方案,做好前期资料收(征)集、队伍培训及理论准备等工作。
(二)持续推进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持续推动县级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确保我县综合年鉴整体质量有较大提升。配合做好《柳州年鉴》《广西年鉴》三江资料的收集、组稿工作。
(三)加强对行业志、部门志、乡镇志、村(社区)志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已开展和准备开展志鉴编纂工作的行业、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等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支持民族地区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做好志书编纂工作。
(四)持续开展史志资料征集工作。以服务党史基本著作和第三轮修志为方向,推动史志资料年报与修志编鉴有机融合,与年鉴同步下文、同步收集,进一步简化、优化史志资料年报的报送内容和整理方式,形成常态化机制。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史等方法,大力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
(五)推进方志馆建设。将方志馆列入建设规划,推进三江方志馆建设,发挥方志馆在收藏保护、展览展示、编纂研究、专业咨询、信息服务、宣传教育、文化交流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地方志对外影响力。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地方志专家库,广泛吸纳各领域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工作。重视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地方志人才队伍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任务,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法治保障。要强化依法治志意识,切实推动《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贯彻落实。将依法治志纳入依法行政、政府督办范畴,依法建立地方志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三)制度保障。进一步健全地方志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地方志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主编(总纂)责任制和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制度。
(四)经费保障。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承编单位要将修志编鉴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县委史志研究室要对本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及时通报情况,学习和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