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司法局2023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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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三江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保障的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思想建设“铸魂”。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支部集中学+个人自学”学习机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政法讲堂”等学习平台,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地把讲政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严守法纪底线。定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纪律规矩。开展向曹艳群、王秀旺、杨宁、郑志明等同志学习活动6场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立足岗位,争创不平凡业绩。组织集中观看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8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运用行动学习方法开展深入分析研讨1次。三是坚持抓早抓小,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理。填报司法行政干警事项自查报告76份,签订《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50份,开展提醒谈话9次,对2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名工作不力干部进行通报。坚持刀刃向内检视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管和厚爱落在实处。
(二)突出法治实践,全面依法治县持续深化。一是加强研究部署。制定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重大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审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落实。二是积极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审查职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除了进行常规审查外,还进行不正当竞争性审查。2023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6件。三是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全县15个乡镇党委书记及6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县直部门的主要领导在会上进行述职,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稳步推进常态化法治督察,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落到实处。对照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标,组织督察组对全县15个乡镇和25个相关县直部门进行督导,通过召开座谈会、案卷评查、查阅档案,面对面交流,现场督促整改,并由县人民检察院对14个存疑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审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大力推进专项法治督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收集问题线索9条,已全部整改完毕。五是持续深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4月成立三江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指导相关乡镇和部门做好在审高败诉风险案件的摸排梳理和提前化解。截至10月,涉我县行政诉讼案件12件,诉前调解8件,调解成功4件(另4件在调),无败诉案件。
(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认真落实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321”工作机制,做到每月开展常规排查,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县各调解组织调解了各类纠纷772件,调解成功769件,调解成功为率99.6%;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共成功调解纠纷178件;全县“三大纠纷”总案件为69件,调结67件,调结率为97%。5月,自治区调处办在我县召开“调处三大纠纷,促进民族团结”专题普法现场会,宣传“三大纠纷”调处法律法规,解读群众关注热点、难点等问题,以实际行动促进黔湘桂三省(区)民族群众大团结大进步。二是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今年以来,我县相继成立了三江县茶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江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从阵地、队伍、制度、机制入手,注重探索创新,优化调处路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目前,两个新成立的调解组织接受群众咨询32人次,受理调解案件6件,调解成功4件(另2件还处于调解阶段)。
(四)加强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首要任务并纳入全县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多层次、多领域、多方式深入推进法治宣传。2023年,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班19次,培训1652人。利用坡会、圩日、安全生产月、妇女维权周、“3·15”等对《宪法》《法律援助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进行宣传,2023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专题活动102场(次),发放普法资料、宣传品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4万余人(次);利用“法治三江”微信公众号发布828篇法治文章;参加柳州市司法局举办的“别样三月三 法治随手拍”活动,我县3个视频获得奖励。通过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改善民生,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
(五)多措并举,加强“两类人员”管理。一是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三个基地”建设,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中心”,顺利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向智慧化、信息化迈进。二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杜绝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2023年开展评查工作3次,反馈问题案卷 612个(含重复案卷),对发现的问题均要求各司法所及时整改到位。三是采用信息化核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和请示报告制度,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不得请假外出,严防脱管、失控现象发生,实现“零脱管”。
今年以来,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96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95人,因违反规定撤销缓刑后被终止社区矫正的2人,变更执行地至县外的4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56人。落实安置帮教共335人,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1人,占全部在册帮教人员0.06%,登记在册的刑释解矫人员共计1593人,按规定落实了重点安帮对象的“必接必送”措施,无脱管漏管。
(六)加强法律公共服务,赋能乡村振兴。一是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3件(其中脱贫人员法律援助案件22件,易安户法律援助案件6件,农民工欠薪案件、工伤案件共6件),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87件,法律援助受援人达133人,为受援人挽回损失和获得补偿35万元。接待来访来电群众527人次,其中接待群众来访447人次,“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待来电咨询80人次。二是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依法治村进程。我县170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到村开展法律宣传708次,共计为基层组织、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325人次,开展法治讲座46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66件。三是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初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公证服务。2023年公证处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90多人次,委托融安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168件,开展便民服务,送证上门办理各项公证案件13件。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做好法治三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探索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继续推进重大项目顺利进行,确保法治服务绿色通道畅通。强化依法行政目标考核,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社区矫正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机制和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党委、政府安置帮教主体责任。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以侗族地区民族特色为媒介来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化解决机制,坚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321”工作法,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加大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队伍建设,加强乡、村级人民调组织业务培训和工作督导,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
(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畅通申请渠道,依法依规降低申请门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工作任务,创新普法宣传手段,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联动普法活动,推进普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