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2021年,在国家、自治区以及柳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三江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落细《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法治三江”“平安三江”建设,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谱写“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推进的法治建设新篇章,不断提升侗乡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深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4次集中学习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仲军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县处级领导干部、县委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主任(秘书长)、县委宣传部分管理论工作副部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以及到会指导的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市委宣传部有关领导同志共同参加学习研讨。2021年3月,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2021年全县理论学习的通知》,明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班)的必学课题,要求全县领导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出普法任务措施清单,组织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做到职权行使到哪里,普法工作就在哪里展开。二是组织公益电影放映队、百姓宣讲团到单位、学校、村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耶歌”“款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三是结合社会热(难)点问题,组建“流动法治宣传车”和“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巡回开展“法律进农村”“鼓楼法律讲堂”等系列“一线普法”活动。四是融合使用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开展立体化法律宣传,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禁毒法等与民生密切关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普法实效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三江县将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工作中,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中增加述法内容,同时将法治教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的重要课程,增加法律知识在领导干部培训、考试中的比重,有效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矛盾风险的能力。
三、推进科学立法的情况
(一)创新抓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将极具民族特色的“鼓楼议事”、“讲款”等艺术形式融入到基层立法工作中,成功创建桂湘黔三省(区)六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区域协同机制平台,推动群众、人大代表、政府部门间的良性互动,有效提高立法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全国人大法工委和自治区、柳州市人大的高度肯定,年内共与全国人大法工委视频连线召开座谈会2次。目前,全县已设立8家立法联络点和7家信息采集点,有联络员和信息员共91名;2021年共完成全国人大立法征询意见任务21项,共征集意见建议521条,归纳整理上报意见建议454条,被采纳意见建议27条;完成地方各级人大下达的立法征询意见任务35项,被采纳意见建议42条。
(二)认真抓好执法检查和促进茶产业发展立法工作。组织开展《国旗法》《国徽法》以及《三江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条例》《三江侗族自治县侗族百家宴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和条例在三江县得到全面落实。年内,我们还结合全县“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推动促进茶产业发展立法相关工作。
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一)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桂组发﹝2017﹞9号)和自治区关于建立聘用制书记员制度有关规定,在人员分类管理方面、各类人员等级晋升及职业待遇保障方面兑现落实了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职级晋升和相关补贴等待遇。
(二)县人民法院根据自治区高院《关于做好首次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和晋升的通知》及相关答复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员额法官套改工作,分批次完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套改工作和职级晋升。根据《关于做好广西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转任工作的通知》(桂高法网传〔2019〕69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聘用制书记员转任工作,目前已考核确定17名书记员并已落实了相关待遇。
五、全面落实公开听证机制,做到公正司法
检察机关加大公开听证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任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三江县共开展案件公开听证29场次,其中公益案件公开听证20场,刑事案件公开听证7场,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2场,其中,三江县人民检察院与广东省江门市检察院联合救助石某等三人的司法救助案先后得到自治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广西法制日报宣传报道,办理的三江县传统村落保护公益诉讼系列听证案件得到自治区检察院的认可,被中新社、检察日报、广西电视台等20家媒体宣传报道。
六、司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权益
(一)县内和谐水平迈上新台阶。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优势,组织优势审判团队,加强对涉企、民工工资劳务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系列案件的审理,县内和谐氛围进一步浓厚。2021年,全县诉前调解成功234件,调解结案12件,撤诉287件,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95件,审结3957件,结案率92.13%,一审案件服判息服率95.64 %,排名全市第一名。
(二)“县县和睦”取得新佳绩。强化党建引领,新成立黔桂“登晒”、湘桂“将王”等省际接边地区联合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提升“五联”共建协作平台的促和力,形成了“县县协调、乡乡主导、村村交流”的工作新格局,为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安定团结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七、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活动为契机推动打造阳光诚信法治政府
三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涉及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的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工作要求,并印发《三江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任务落实到41个具体责任单位,形成“指挥科学、分工明确、落实有力”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格局。同时,三江县还科学制定了“八五”普法规划和《三江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三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为全县的法治建设工作指明方向。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的十条意见的通知》,为企业提供“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等“不见面、跑零次”的“互联网+审批”服务,实现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和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办结”的目标,网办率达100%。放宽市场准入准营门槛,实施市场准入“非禁即入”。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现涉企业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
(二)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等4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将企业开办登记时间压缩到0.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照多址”模式登记工作;开展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四枚印章、免费证照寄送等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前,全县共有27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2021年,完成“全县30%行政村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的任务,176个行政村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法律咨询、案例查询、查询司法鉴定机构等自助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24小时在线受理辖区内群众的法律咨询。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进驻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群众通过网络即可申请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全时空和24小时全天候服务。
九、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按照合法、合理和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和乡镇行政执法资源的具体情况,开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行使执法权工作,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厘清政府执法职能边界,规范委托执法行为。
(二)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夯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制度基础。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我县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方案的要求,积极配齐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及时规范公示执法相关信息,全面深化执法公开,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进行。
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一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目前三江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均较少,与当下的社会管理工作任务不适应。二是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执法职能整合,现有的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队伍整体素质与新的执法职能之间已经出现不匹配现象,矛盾较为突出。
(二)法制教育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对青少年法治教育重要作用认识不够深刻,在学校法治教育的师资力量建设、整体规划、法治教育评价体系等方面表现得比较明显。
(三)执监融合度有待进一提高。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相互衔接机制不够完善,线索通报、协同会商、信息共享反馈等各项机制仍需健全。
(四)配套措施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放管服”专项工作实施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每天的办件量较往年同期大幅增加,加之各项改革叠加,在面临新事务时,基层偶有配套措施难迅速到位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事的速度和质效。
十一、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确保思想和行动与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相统一。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为准则,细化出三江县落实“八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举措,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不断完善“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工作格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交通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教育工作,在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网上学习之余,探索推行线下学法用法比赛,营造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全力加快“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法治社会的建设步伐。
(三)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挖农村法治文艺产品创作潜力,扎实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校园和法律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以侗族地区民族特色为媒介来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化解决机制,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切实做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中共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
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