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三资源规划告字〔202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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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三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三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租赁方式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租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3-09-02 | 宗地面积 | 16708.55㎡ | 宗地坐落 | 三江县丹洲镇板江社区丹洲开发区内 | |||
租赁年限 | 6年 | 容积率 | 不大于1.5且不小于1.1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75%且不小于30% | |||
绿化率(%) | 不大于10% | 建筑限高(米) | 不大于18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9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 | ||||||||
租赁起始价 | 59万元 | 增价幅度 | 10万元的整倍数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 | |||||
备注 | 工业用地使用权租赁期间,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后,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土地使用者可向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剩于租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规划设计及其它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详见挂牌租赁文件。 |
二、报名资格:
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报名保证金转款账户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二)凡在三江县辖区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违规囤地,被认定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的、不按时开工、竣工的,有其它用地不良诚信记录的,不予报名资格。
(三)并且符合本公告第七项的相关要求。
(四)符合租赁须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本次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租赁须知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23日到2023年10月19日到三江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租赁须知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24日到2023年10月20日到三江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0月20日18 时00分前确认其报名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活动在三江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在三江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交易厅由主持人主持租赁揭牌仪式,报名人必须参加。有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承租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三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吴 群、费进杰
联系电话:0772-8618203、0772-8611616
开户单位:三江侗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296012040001393
行号:402615700014
三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