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今年以来贵港市连续发生较大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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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今年以来贵港市
连续发生较大事故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贵港市连续发生较大事故的通报》(桂安委办〔2023〕25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同志指示批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稳控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贵港市连续发生较大事故的通报》(桂安委办〔2023〕25 号)
三江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