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根据《水利部·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桂水河长(202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更新三江侗族自治县山区河道名录(洞雷河)并落实“四个责任人”,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山区河道名录(洞雷河)及“四个责任人”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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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2-17 09:52
来源: 三江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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