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光彦位于三江县八江镇八江村14组的林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
三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2-1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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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彦因火灾房屋烧毁,将位于三江县八江镇八江村14组林权证(林权证证号:三林证字(2011)第120714031、120714032、12071403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书作废。
如有异议,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三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
特此声明。
三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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