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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江县古宜镇侗乡大道22号2号楼6楼。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侯新应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古宜镇平传村保溪屯 | 246.06/ 82.0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联系电话:8628115
三江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