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4-18 15:20
|
-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遗失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7)三江侗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1519号 |
吴仕帮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50226100001GB00523F00010148 |
三江县古宜镇兴宜街119号5栋123号商铺 |
三江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18日
分享本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