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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
办 公 室 文 件
三安全应急委办〔2025〕16号
三江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5年水库(水电站)
防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水库、水电站的防汛安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水库、水电站等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对做好水库、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乡(镇)政府务必把水库、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落到实处,加强检查督促,真正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各主管部门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监督责任人、技术责任人,以及管理责任人和巡察员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共同做好水库、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2、要督促巡查人员充分认识巡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巡视检查责任感,加强巡视检查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按照巡视检查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报告;
3、充分认识水库安全的重要性。水库安全事关重大,必须严格执行水库控制计划和病险水库安全度汛方案,对擅自超蓄、泄洪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汛期发生岗位变动的,新任人员即为相应责任人。
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水库(水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三江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2025年水库(水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