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5年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月三”活动期间临时管制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通告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5-03-21 16:03    |
  • 字体大小:[
  • ]

为确保2025年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月三”各项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及活动现场的绝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三月三”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行临时飞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对象

所有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各类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

二、管制时段及区域

(一)202533109001500三江侗族自治县文体中心上空半径300米范围内

(二)20253311130分至1430分,宜阳大桥上空半径300米范围内

(三)20253310800分至1800分,富禄乡“三月三”广场上空半径500米范围内

三、管制措施

(一)凡是在上述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除经安保指挥部批准的飞行活动外,严禁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航空器起飞。

(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手段予以迫降或击落,后果自负。对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三)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管制区域飞行的航空器,如开展宣传活动、电视转播及其他警用侦查、应急救援等升空作业,必须经过组委会和现场安保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程序报备(须于2025328日前到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登记备案,备案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402室,联系电话07728612997。)方可在指定区域内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所有活动必须听从指挥。

(四)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321日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通知公告

关于在2025年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月三”活动期间临时管制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03-21 16:03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2025年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月三”各项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及活动现场的绝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三月三”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行临时飞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对象

所有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各类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

二、管制时段及区域

(一)202533109001500三江侗族自治县文体中心上空半径300米范围内

(二)20253311130分至1430分,宜阳大桥上空半径300米范围内

(三)20253310800分至1800分,富禄乡“三月三”广场上空半径500米范围内

三、管制措施

(一)凡是在上述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除经安保指挥部批准的飞行活动外,严禁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航空器起飞。

(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手段予以迫降或击落,后果自负。对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三)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管制区域飞行的航空器,如开展宣传活动、电视转播及其他警用侦查、应急救援等升空作业,必须经过组委会和现场安保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程序报备(须于2025328日前到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登记备案,备案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402室,联系电话07728612997。)方可在指定区域内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所有活动必须听从指挥。

(四)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321日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