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2-1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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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明公告遗失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三E3809134 |
广西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东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50226100008GB00415F00010005 |
三江县古宜镇三元路33号12栋1层04号商铺 |
三江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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