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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江县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
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江县分公司:
现将《三江县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三江县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
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推行政务服务便民利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数发〔2021〕15号)、《柳州市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利民“微改革”工作方案》(柳政管发〔2021〕11号)、《柳州市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柳政管发〔2021〕16号)、《关于全面启动柳州市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的通知》(柳审批函〔2021〕192号)和《三江县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利民“微改革”工作方案》(三政管字〔2021〕7号)文件精神,在我县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现新生儿入户“指尖化、零跑腿”办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2021年底前完成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具体目标:2021年11月底前,初步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在医疗机构开设宣传指导专窗,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等部门,依托“龙城市民云”APP,配合市级推广“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题板块,按照“掌上办、邮寄办、一次办”总原则,实现部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预防接种证、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事项“足不出户、指尖办理”。2021年12月底前,持续优化“龙城市民云”APP中,“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题板块运转效能,进一步提升新生儿“出生即入户”改革的便利度和受益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服务流程
服务流程按照“数据多跑路、快递代寄件、群众零跑腿”的总体思路设计。
(一)《预防接种证》发放及信息关联。在新生儿首次接种疫苗后,由所在医疗机构在预防接种系统内进行信息关联,出院前发放《预防接种证》。(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在医疗机构出生的活产新生儿,新生儿父母确定新生儿姓名后,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并提交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由所在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为新生儿现场审核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三)新生儿入户登记。
1.线上办理: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后,符合申请条件、新生儿父母双方民族成份相同的申请人,可选择采取“指尖办+邮寄办”的方式办理出生登记。
第1步:网上申请。申请人进入“龙城市民云”APP中“出生即入户”专题板块,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要素,完成电子签名确认。县公安局在接收到“龙城市民云”APP网上申请后,网上进行预受理,预受理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龙城市民云”APP自主填写EMS邮政寄递业务单,寄出相关材料原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江县分公司)
第2步:邮寄材料。邮政寄递人员上门取件,申请人在《新生儿“出生即入户”材料寄递委托书》上签名确认后,邮政寄递人员密封材料袋,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寄递至相关派出所。材料寄出后,申请人可通过快递单号实时跟踪快递信息。(责任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江县分公司、县公安局)
第3步:入户登记。
1.派出所在接收到申请人材料原件后,立即进行原件审核。在原件审核无误后,由人口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新生儿身份证号码,将原件材料扫描录入系统,打印户口本,完成新生儿入户登记工作。
2.因申请人申请出生登记的派出所有误、邮寄的原件不全或者与预受理提交信息不一致的,均不予受理出生登记。邮政寄递人员上门取件,将材料原件寄回申请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江县分公司)
第4步:回寄材料。派出所在办结完成新生儿入户登记后,邮政寄递人员上门取件,将材料原件及时寄回申请人。材料由派出所寄出后,申请人可收到中国邮政的短信提醒,内含快递单号、投递员姓名、电话等关键信息,实时跟踪快递信息。(责任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江县分公司、县公安局)
2.线下办理: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后,暂不符合“指尖办+邮寄办”的方式办理出生登记的申请人,采取“现场申请,当场办结”方式办理出生登记。
(四)并联办理社保卡申领、医保参保、医保缴费。完成出生登记办理的申请人(采取“指尖办+邮寄办”方式办理的,接受到派出所回寄材料;采取现场方式办理的,完成户口本新生儿页信息登记),进入“龙城市民云”APP中“出生即入户”专题板块,按提示填写完成相关要素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即可完成社保卡申领、医保参保、医保缴费等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三、分工职责
(一)县行政审批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协调联系作用,强化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单位业务协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管、提升服务合力。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全面提高使用率和受益面。
(二)县大数据发展中心:配合市级做好推广、维护“龙城市民云”APP“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题板块等工作。
(三)县卫生健康局:完成《预防接种证》发放及信息关联、《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等流程相关工作;同时,加强各医院医护人员培训,在第一时间向新生儿父母宣传指导“新生儿出生即入户”的相关改革政策和申报方法。
(四)县公安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梳理、制定我县新生儿出生即入户”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清单、派出所地址清单等关键信息,实现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即入户”零跑腿、指尖化办理。
(五)县人社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梳理、制定我县社保卡申领相关信息要素和流程,确保群众实现社保卡“一键申领”。
(六)县医保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梳理、制定我县医保参保相关信息要素和流程,确保群众实现医保参保“一键完成”。
(七)县税务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梳理、制定我县医保缴费相关信息要素和流程,并与医保部门沟通协作,确保群众实现通过税务部门的线上线下多渠道医保缴费。
(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江县分公司:完成关键材料原件邮政寄递相关工作,全力保障群众重要材料原件安全,及时完成寄递,确保服务流程安全、顺畅、快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县行政审批局要发挥协调监督职能,定期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收集意见建议,督促推进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限期整改。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机构提供前置服务,把好新生儿“第一关”,公安、医保、人社、税务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业务衔接和信息共享,高效完成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任务。
(二)明确工作步骤,加快工作推进。紧盯目标时间节点,根据主要职责,完成工作方案、办事指南、办件统计、阶段总结等工作,坚持协同联动、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有序铺开。
(三)注重宣传引导,释放微改革红利。要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公众号、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和窗口平台,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有新生儿入户需求的办事群众办理有关事项,提高新生儿“出生即入户”联办服务知晓度,让更多办事群众受益,同时要提炼经验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附件:1.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业务办理流程图
2.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业务办理材料清单
附件1
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业务办理流程图
注:申请材料清单附后
附件2
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业务办理材料清单
序号 | 办理 环节 | 申请材料 | 制证(表)机关 | 材料类型 (原件/复印件) | 份 数 | 领取 渠道 | 签名签章要求 |
1 | 《预防接种证》 | 无 | 医疗机构 | 无 | 无 | 医疗机构 | 无 |
2 | 《出生医学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 医疗机构 | 原件 | 1 | 医疗机构 | 新生儿 父母签名 |
3 | 新生儿父母 身份证 | 公安户政部门 | 原件及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新生儿 父母签名 | |
4 | 新生儿入户登记 | 《公民申报出生登记申请表》 | 公安户政部门 | 原件 | 1 | 医疗机构窗口或“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题 板块下载 | 法定监护人签名 |
5 | 父母一方的 居民户口簿 | 公安户政部门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6 | 结婚证 (提供落户方的) | 民政部门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7 | 《出生医学 证明》 | 医疗机构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8 | 社保卡申领、医保参保 | 《社保卡制卡和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信息表》 | 社保、医保部门 | 网络填写 | 无 | “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专题 板块填写 | 无 |
9 | 户口本新生儿页 | 公安户政部门 | 电子照片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三江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月11日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