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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一是有工作单位的,由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
二是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通过网上自助办理,也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我市社保各城区经办网点办理参保手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6号)规定,从2021年8月13日起,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同一参保时段不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