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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网上办理指南
一、申请对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广西户籍的夫妻,2016年01月01日前生育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夫妻依法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未满十八周岁死亡,不再生育的;
4.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婚后不再生育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完毕的(缴清社会抚养费);
以上生育含合法收养
二、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领取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申请。
2.乡级审批: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申办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3张(离异或丧偶不再结婚、不再生育,不再收养子女的提供单人照片)。
3.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办结时限
1.提交材料齐全或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能核实清楚的,即时办结。
2.全员人口信息库核查无法核实或信息有误的,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在 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非办理地点打证可能会影响生育险报销,如:办理地点为南宁,打证地点为桂林,可能会影响在南宁报销生育险
五、网上办理流程
①登录:申请人在广西生育服务证网上便民办理平台的注册账号并登录。
②申办:申请人填写申请信息,选择办理辖区,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并且进行个人承诺的确认。
③受理:办理辖区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短信通知。
④领证:申请人凭短信验证码到全区任意一个街道办政务大厅或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办证窗口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