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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县委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2023年4月是全国第35个爱国卫生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爱卫办、中央文明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等3部门《关于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柳州市《关于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2023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宜居靓家园 健康新生活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围绕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统筹
各成员单位要将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与卫生县城创建、精神文明城创建、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卫新征程健康中国行”等活动结合起来,严格按照《通知》各项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按照《创卫工作方案》,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作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具体举措持续深入推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文明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大整治
各成员单位要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结合实际,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活动,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请各成员单位对城乡环境大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收集统计,分别于4月15日和26日将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县爱卫办邮箱。
(四)广泛宣传发动
请各成员单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自行下载并印制爱国卫生月宣传海报(http://www.nhc.gov.cn/guihuaxxs/s7788/202303/8d663b1f23834719aaf72918e07170f1.shtml),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和推广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全民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浓厚氛围,请认真总结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并及时报送至县爱卫中心。爱国卫生月活动结束后,请各成员单位于5月4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含3—5张现场活动照片)报送至县爱卫办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滚圆辉,8611353。
邮箱:sjxawb1353@126.com。
附件:城乡环境大整治活动情况统计表
三江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 中共三江侗族自治县委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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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