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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
县本级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县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民政局将对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2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接受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年检结论关系到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县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填报年检材料务必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将全部年检纸质材料报送到县民政局民间组织股。民政局将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三江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须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