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来源: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
2023-06-01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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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顺产3000元,难产4000元,多胞胎顺产4000元,多胞胎难产5000元,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800元,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1500元,放置宫内节育器20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输卵管结扎手术1000元,输卵管结扎复通手术1500元,输精管结扎手术1000元,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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