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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直属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度通建制村客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7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印发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度通建制村客车
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中通建制村客车运营补助发放工作,根据《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柳交运〔2023〕79号)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原则
(一)合理核定补助,及时足额兑付。补助资金的兑付应本着低成本的原则,选择快捷、有效方式,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到各补贴对象。
(二)程序公开透明,确保行业稳定。补助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信息应及时、完整、准确向社会公布;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对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兑付情况要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二、任务和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全县补助资金的申报、标准核定与分配、拨付工作。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具体负责数据收集、汇总、整理本县通建制村客车运营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
三、通建制村客车运营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及分配
(一)补助对象及分配标准
1.2021年度我县以预约响应方式开通建制村客车的经营者,按每村2000元标准补助。若两家以上经营者在一个村同时经营以预约响应方式开通建制村客车,则所有经营者平均分配补助资金。(以2021年柳州市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建制村通客车市级财政补贴申报材料为依据)
2.2021年我县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延伸农村的城市公交经营者,在扣除对预约村的补助后,剩余补助资金按农村客运车辆实际运营座位月数平均分配后,发放到经营者。(以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申报材料为依据)
(二)补助金额
根据《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柳交运〔2023〕79号)以及《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3〕212号),上级下达三江县通建制村客车运营补助资金共计:780,541.43元。经过对2021年度柳州市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建制村通客车市级财政补贴和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的测算,拟将该项资金分配如下:(详见附件 1~附件3)
(1)预约响应方式开通建制村共94个,每个补助2000元,共计补助188,000元。
(2)农村客运车辆共110辆,2021年实际运营座位月数26,112.5座位*月,平均每个座位补助22.691869元,共计补助592,541.43元。
四、发放程序
1.建制村通客车经营企业按补贴标准分别如实填报通建制村客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审核表、登记表(详见附件4、5),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报送县交通运输局。
2.县交通运输局对上报的资金发放材料进行审核及审定,并张榜公示后,按照补贴额度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有关企业账户。
3.建制村通客车经营企业按照标准和要求向实际承担农村道路客运的经营者全额发放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延伸农村的城市公交经营者和预约响应方式开通建制村客车经营者应对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及时准确填报;应整理和保存补贴资金申报相关基础档案、运营台账与电子数据等资料,确保填报的运营时间数据有据可依、真是可靠;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强制以补贴抵扣任何款项。
(三)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督促企业按时、如实上报相关材料,并认真审核,及时发放,加强后续督促指导,确保运输企业保持公交班线、客运班线的持续运营和预约车的有效响应。
(二)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做好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部门应分工协作,压实责任,共同指导督促,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做好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及发放工作;应加强对退坡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并配合审计和纪检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 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用于通建制村客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表(三江县)
2. 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用于通建制村客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三江县农村客运车辆)
3. 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用于通建制村客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三江县预约村)
4. 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用于建制村通客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审核表
5. 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用于建制村通客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