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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江县2022年村级公路养护
资金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巩固我县“四好农村路”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我县村级公路“建、管、护、运”工作,确保村级公路安全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措工作,积极探索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先进的管理模式、降低管理养护成本,充分发挥管理养护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各乡(镇)要加强养护管理及养护安全管理,制定年度养护计划,做好村级公路的日常养护及受灾通村公路的抢险和修复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为做好村级公路管理养护的技术指导工作,我局每季度要组织对村级公路养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须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四、按照“四好农村路”绩效考核要求,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各乡镇应提供不少于3个养护岗位安排脱贫劳动力就业,并收集脱贫户身份证复印件、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发放凭证、扶贫手册复印件等资料。
五、积极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场化改革工作。一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原则上要以招标、竞争性谈判、养护质量考核评比等竞争性的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养护作业能力和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或具备条件的家庭、个人实施日常养护作业。二是在应急养护、定向扶贫、无法形成有效竞争或者采用市场化方式选择服务提供主体费用占比高于合理水平的日常养护项目中,由管理部门以指定养护作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定向扶持贫困户、指定乡镇和村落实养护职责等行政方式确定养护作业单位(家庭、个人)实施日常养护作业。
根据《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柳公交﹝2019﹞315号)文件要求,已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场化工作纳入市级、县级两级的绩效考评。年终将对各乡(镇)管理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作业市场化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2020﹞25号)文件精神,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的定额标准为3000元/公里。请各乡镇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七、因上级日常养护补助资金,尚未下达。村级公路养护资金先按照80%日常养护资金拨付给各乡镇,总计160.0374万元。待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后,再于下半年将剩余20%日常养护资金拨付至各乡镇,总计40.0086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三江县2022年村级公路养护资金分配表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2022年8月1日印发